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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條約'''》,是華夏眾聯國與維克托民主共和國與於2022年簽訂的一份條約,並作為翁屬維克托建立的法源依據。 == 背景 == 基於當時維克托民主共和國於國際上爭議繁多,時任代理總統利發亞特為求進步,代表維克托民主共和國與華夏眾聯國進行協商,於2022年4月5日簽訂《'''四月條約'''》,並於同月20日正式改為翁屬維克托,行主治分權,保留部分自主性。 == 條約內容 == <blockquote>一、為協助維克托民主共和國的發展,維克托民主共和國自公元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起轉讓其領土之治理權予華夏眾聯國,成立「翁屬維克托」。為期一年零六個月。 二、自公元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起,維克托民主共和國之領土主權歸屬維克托民主共和國,而治權歸屬華夏眾聯國,實行「主治分離」。 三、自公元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起,「翁屬維克托」乃通行華夏眾聯國之法律。 四、維克托民主共和國繼續保留政府內部決策權、共治外交權及監察權,其餘權力則轉讓至華夏眾聯國聯邦政府代行。 五、「翁屬維克托」在華夏眾聯國治理前間,尊華夏眾聯國君主及維克托民主共和國總統為「共位元首」。 六、基於「翁屬維克托」之特殊性,其直轄為皇家領地,由華夏眾聯國聯邦政府管理。 七、主治雙方在本條約有效期間內不得自行退出,有違者對方處之。 八、在雙方皆認為「翁屬維克托」已達到發展目標,可提早結束條約。 九、本條約按照締約雙方商討並同意後,得以修訂。 十、本條約自公布日起生效。</blockquote> == 730張宇良事件 == 7月30日,張宇良無預警地退出所有群組,當時聯邦政府已經進入高度戒備狀態。 張宇良於約八時,向英韋希親皇宣告翁屬維克托獨立,得知消息後,眾聯國副首相兼翁屬維克托總督朱孝文爵士緊急宣佈全屬地緊急狀態及戒嚴令,是全屬地緊急狀態及戒嚴令第一次生效。 在八時半,張宇良提出與眾聯國聯邦政府進行談判,張宇良在提出後以「母親逼我做功課」為由拖延時間,引起眾聯國聯邦政府內部一陣嘩然,當時副首相兼翁屬維克托總督朱孝文爵士更反斥張宇良的理由不符合邏輯。最終在公證人李聖亞先生和三位眾聯國代表施壓下,在約十時半時作出回覆:「四月條約中的第四條提到維克托原政府仍保留政府內部決策權與監察權 但似乎並未落實。」這就是要求獨立的原因,你話可笑唔可笑🤣🤣。 朱孝文爵士在兩分鐘後作出回應:「在政府群組,有將閣下以總統的身份加入,已經保留監察權,又以政府官員的名義保留決策權利,請問如何未落實?」 張宇良回覆道:「看來是我誤會了,本人撤回獨立之要求。」在那時,朱孝文爵士怒斥張宇良浪費時間,當自己是大爺。 談判中,張宇良剔除了聯邦政府人員的Facebook 專頁管理權,聯邦政府視為張宇良單方面撕毀《四月條約》。 及後眾聯國聯邦政府根據四月條約的第七條,眾聯國正式接管維克托完整的主權及治權,視為眾聯國領土的一部份。並取消「維克托民主共和國總統」一職,結束主治分權制。 眾聯國聯邦政府向張宇良發出國際通緝令,張宇良涉嫌意圖分裂華夏眾聯國領土,並圖謀推翻眾聯國對維克托的統治,涉嫌違反《國家安全及防務法》。 7月31日,眾聯國聯邦政府向眾聯國聯邦法院控告張宇良,罪名為「叛國罪」、「間諜罪」及「分裂國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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