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
無編輯摘要 |
(→備註) |
||
(未顯示同一使用者於中間所作的 2 次修訂) | |||
第59行: | 第59行: | ||
* 結局:參與華邦182年叛亂行動,聯合社會主義黨與外部勢力,叛變失敗後依法解散。 | * 結局:參與華邦182年叛亂行動,聯合社會主義黨與外部勢力,叛變失敗後依法解散。 | ||
* 殘餘:部分成員與社會主義黨合併組成「社會工農共產黨」。 | * 殘餘:部分成員與社會主義黨合併組成「社會工農共產黨」。 | ||
=== 朝鮮獨立統一黨 === | |||
* 原主張:朝鮮完全獨立、反對自治區體制、主張統一後脫離華邦 | |||
* 結局:於華邦187年(2022年)在原朝鮮半島自治區平壤市發動武裝政變,試圖奪取自治政府政權,遭聯邦安全部隊鎮壓,隨後依違憲叛亂罪依法強制解散。 | |||
* 後果:相關黨員被列入國家黑名單,部分潛逃至鄰國。 | |||
== 備註 == | == 備註 == | ||
* 所有政黨須依《政黨登記與監督法》向聯邦內政部登記,方得享有合法地位。 | * 所有政黨須依《政黨登記與監督法》向聯邦內政部登記,方得享有合法地位。 | ||
* 非法政黨或參與叛亂政黨將由聯邦法院裁定解散,成員若自願與聯邦合作者得重新登記合法政黨。 | * 非法政黨或參與叛亂政黨將由聯邦法院裁定解散,成員若自願與聯邦合作者得重新登記合法政黨。 | ||
* | * 自治區享有地方政黨獨立登記權,中央保留監督權限。 | ||
== 相關條目 == | == 相關條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