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委員會」: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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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3年12月20日 (三) 19:53 的最新修訂
轉型正義委員會 The Transformation Justice Committe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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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型正義委員會會徽 | |
基礎資訊 | |
機關類型 | 主導轉型正義事務及解決歷史問題的主要機構 |
所屬部門 | 總統辦公室 |
員額 | 7名委員 |
年度預算額 | 0元 |
授權法源 | 《轉型正義條例》 |
主要官員 | |
主席 | 林維閎 |
任命者 | 由國務總理提名,經國民議會同意後由總統任命之 |
任期 | 一年,無連任限制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2023年5月7日 |
轉型正義委員會(英語:The Transformation Justice Committee)是蒙萊納瓦聯邦負責主導轉型正義事務及解決歷史問題的主要機構,直屬於總統辦公室;基於《轉型正義條例》之規定,該委員會負責促進社會和解及歷史問題和解、平復自建國以來之司法不法、行政不法及黨凌駕於政府時期之不法處決,並同時推動轉型正義教育事項及開放重要政治檔案。
歷史
職權
轉型正義委員會依《轉型正義條例》及聯邦其他法規之規定,應執掌左列職權:
- 推動釐清及解決歷史問題之業務;
- 開放政治檔案;
- 促進社會和解及歷史問題和解;
- 平復自建國以來之司法不法;
- 平復自建國以來之行政不法;
- 平復並推翻威權統治或黨凌駕於政府時期之不法處決;
- 其他轉型正義及解決歷史問題之業務;
- 轉型正義教育事項;
- 照顧政治暴力創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