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希提亞皇家憲法」: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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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box constitution|document_name=《洛希提亞皇家憲法》</br>Royal Constitution of Rositi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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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希提亞帝國皇家憲法》(英文:The Royal Constitution of Empire of Rositia)''',通稱'''《洛希提亞皇家憲法》''',舊稱為'''《瑪斯蒂爾皇家憲法》''',是[[洛希提亞帝國]]的國家基本大法,分八章節共七十三條,於2020年07月09日完成制定並公告,同月21日改制後正式取代《大明基本法》開始施行。 | |||
除憲法本文外,另有2023年03月01日 | 除憲法本文外,另有2023年03月01日啟用之'''《洛希提亞皇家憲法特殊時期增修條文》''',分三章節共十一條,作為洛希提亞帝國於特殊時期輔助憲法本文運作。 | ||
'''《洛希提亞皇家憲法》'''是以日本和平憲法為基底,揉合中華民國憲法、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的精神所制定出,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的法統最高性分別寫於憲法本文第八章及增修條文第三章。基於皇家憲法是以現實國家法律編寫,許多條文在微國家並不適用, | '''《洛希提亞皇家憲法》'''是以日本和平憲法為基底,揉合中華民國憲法、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的精神所制定出,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的法統最高性分別寫於憲法本文第八章及增修條文第三章'''。'''基於皇家憲法是以現實國家法律編寫,許多條文在微國家並不適用,洛希提亞國務院於2023年09月01日召開為期三個月的新憲制定委員會重新制定新憲法。 | ||
== | 2023年11月21日,制憲委員會公告完成制定並通過[[洛希提亞帝國最高皇家憲法|新憲法]]後,舊皇家憲法將於2024年元旦起被取代。 | ||
==歷史== | |||
2020年05月,大明帝國改制委員會開始籌畫改制後新國家的憲法。 | 2020年05月,大明帝國改制委員會開始籌畫改制後新國家的憲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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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9日,新憲法完成制定並公告,21日正式取代《大明基本法》開始施行。 | 2020年07月09日,新憲法完成制定並公告,21日正式取代《大明基本法》開始施行。 | ||
2023年03月01日, | 2023年03月01日,《洛希提亞皇家憲法特殊時期增修條文》實施。 | ||
預計2024年01月01日起,由新憲取代其地位。 | |||
=== 行政權 | ==政府運作的基本原則== | ||
洛希提亞皇家憲法寫明洛希提亞帝國為一院制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國家,且採取三權分立,行政權、立法權及司法權分別由[[國務院(洛希提亞)|國務院]]、[[帝國眾議院]]及[[洛希提亞裁判院|裁判院]]掌握。 | |||
=== | ==憲法內容== | ||
洛希提亞皇家憲法本文分八章節共七十三條,章節名稱依序為'''皇室'''、'''國家'''、'''國民'''、'''帝國眾議院'''、'''國務院'''、'''裁判院'''、'''國家財政'''與'''憲法。''' | |||
=== | === 立法權=== | ||
===行政權=== | |||
=== | ===司法權=== | ||
===憲法之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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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條'''<br>洛希提亞皇家憲法為國家的最高法規,與本法條款相違反的法律、命令以及有關國務的其他行為的全部或一部,一律無效。<br>洛希提亞帝國締結的條約及已確立的國際法規,必須誠實遵守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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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大臣公布三個月後,由全體國民複決同意過半後,由洛希提亞君主以國民之名義公布施行之。</blockquote> | === 憲法修正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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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條'''<br>皇家憲法之修訂,經眾議院議員四分之一連署修改,三分之二出席,二分之一出席人數同意。<br>國務院總理大臣公布三個月後,由全體國民複決同意過半後,由洛希提亞君主以國民之名義公布施行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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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憲法修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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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28日 | |2023年02月28日 | ||
|一、將國號變更為洛希提亞帝國,憲法名稱隨之更動。 | | | ||
一、將國號變更為洛希提亞帝國,憲法名稱隨之更動。<br>二、眾議院名稱更動為帝國眾議院。<br>三、通過特殊時期增修條文,確立其效力等同憲法。 | |||
|瑪斯蒂爾特殊時期臨時眾議院 | |瑪斯蒂爾特殊時期臨時眾議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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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31日 | |2023年07月31日 | ||
|一、將國家組成由王冠領地與特別領地更改為親王國。 | | | ||
一、將國家組成由王冠領地與特別領地更改為親王國。<br>二、將洛希提亞皇帝(女皇)更改為[[洛希提亞君主]]。 | |||
|洛希提亞國務院代帝國眾議院 | |洛希提亞國務院代帝國眾議院 | ||
|基於特殊時期增修條文,國務院代行帝國眾議院之職責。 | |基於特殊時期增修條文,國務院代行帝國眾議院之職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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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參見== |
於 2023年11月23日 (四) 14:51 的最新修訂
《洛希提亞帝國皇家憲法》(英文:The Royal Constitution of Empire of Rositia),通稱《洛希提亞皇家憲法》,舊稱為《瑪斯蒂爾皇家憲法》,是洛希提亞帝國的國家基本大法,分八章節共七十三條,於2020年07月09日完成制定並公告,同月21日改制後正式取代《大明基本法》開始施行。
《洛希提亞皇家憲法》 Royal Constitution of Rositia | |
---|---|
概況 | |
司法轄區 |
![]() |
起草日期 | 2020年05月 |
批准日期 | 2020年07月09日 |
生效日期 | 2020年07月21日 |
政體 | 一院制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
政府架構 | |
政府分支 | 3個 |
國家元首 | 洛希提亞君主 |
立法機關 | 帝國眾議院 |
行政機關 | 國務院 |
司法機關 | 裁判院 |
國家結構 | 洛希提亞特色君主立憲制 |
制定歷史 | |
廢除日期 | 2024年01月01日 |
修憲次數 | 2次 |
最近修憲日期 | 2023年07月31日 |
原始文本 保存地點 | 無實體文件 |
初審機關 |
大明帝國改制委員會 →瑪斯蒂爾臨時眾議院 |
起草人 | 大明帝國改制委員會 |
文本類型 | PDF電子檔 |
已取代 | 《大明基本法》 |
除憲法本文外,另有2023年03月01日啟用之《洛希提亞皇家憲法特殊時期增修條文》,分三章節共十一條,作為洛希提亞帝國於特殊時期輔助憲法本文運作。
《洛希提亞皇家憲法》是以日本和平憲法為基底,揉合中華民國憲法、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的精神所制定出,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的法統最高性分別寫於憲法本文第八章及增修條文第三章。基於皇家憲法是以現實國家法律編寫,許多條文在微國家並不適用,洛希提亞國務院於2023年09月01日召開為期三個月的新憲制定委員會重新制定新憲法。
2023年11月21日,制憲委員會公告完成制定並通過新憲法後,舊皇家憲法將於2024年元旦起被取代。
歷史
2020年05月,大明帝國改制委員會開始籌畫改制後新國家的憲法。
2020年06月,正式於憲法草案中確立新國家國號為「瑪斯蒂爾皇國」,新憲法定名為「瑪斯蒂爾皇家憲法」,並移交給臨時眾議院審理。
2020年07月09日,新憲法完成制定並公告,21日正式取代《大明基本法》開始施行。
2023年03月01日,《洛希提亞皇家憲法特殊時期增修條文》實施。
預計2024年01月01日起,由新憲取代其地位。
政府運作的基本原則
洛希提亞皇家憲法寫明洛希提亞帝國為一院制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國家,且採取三權分立,行政權、立法權及司法權分別由國務院、帝國眾議院及裁判院掌握。
憲法內容
洛希提亞皇家憲法本文分八章節共七十三條,章節名稱依序為皇室、國家、國民、帝國眾議院、國務院、裁判院、國家財政與憲法。
立法權
行政權
司法權
憲法之地位
第七十條
洛希提亞皇家憲法為國家的最高法規,與本法條款相違反的法律、命令以及有關國務的其他行為的全部或一部,一律無效。
洛希提亞帝國締結的條約及已確立的國際法規,必須誠實遵守之。
憲法修正程序
第七十一條
皇家憲法之修訂,經眾議院議員四分之一連署修改,三分之二出席,二分之一出席人數同意。
國務院總理大臣公布三個月後,由全體國民複決同意過半後,由洛希提亞君主以國民之名義公布施行之。
憲法修正案
順序 | 通過日期 | 修正案內容 | 修法機關 | 備註 |
---|---|---|---|---|
1. | 2023年02月28日 |
一、將國號變更為洛希提亞帝國,憲法名稱隨之更動。 |
瑪斯蒂爾特殊時期臨時眾議院 | |
2. | 2023年07月31日 |
一、將國家組成由王冠領地與特別領地更改為親王國。 |
洛希提亞國務院代帝國眾議院 | 基於特殊時期增修條文,國務院代行帝國眾議院之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