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萊納瓦-共和邦聯關係」: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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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萊納瓦聯邦與共和邦聯關係''',是指主權國家[[蒙萊納瓦聯邦]]及[[共和邦聯]]之雙邊互動關係,雙邊基於《共和邦聯聯盟憲法》及《成立條約》之規定均具有獨立外交權,而共和邦聯政府亦與蒙萊納瓦聯邦政府保持緊密外交交流關係,在外交議題上共同發展並謀求最大利益。
'''蒙萊納瓦聯邦與共和邦聯關係''',是指主權國家[[蒙萊納瓦聯邦]]及[[共和邦聯]]之雙邊互動關係,雙邊基於《共和邦聯聯盟憲法》及《成立條約》之規定均具有獨立外交權,而共和邦聯政府亦與蒙萊納瓦聯邦政府保持緊密外交交流關係,在外交議題上共同發展並謀求最大利益。


共和邦聯政府與蒙萊納瓦聯邦政府互相派駐聯絡員,並有設置聯絡員公署。
共和邦聯政府與蒙萊納瓦聯邦政府互相派駐外交專員,並有設置外交專員公署。

於 2024年6月29日 (六) 01:11 的最新修訂

蒙萊納瓦-共和邦聯關係

蒙萊納瓦聯邦

布萊爾維亞、坡托克澤及眾主權共和國國家聯盟
代表機構
共和邦聯駐蒙萊納瓦聯邦外交專員公署 蒙萊納瓦聯邦駐共和邦聯外交專員公署
代表
外交專員 外交專員

蒙萊納瓦聯邦與共和邦聯關係,是指主權國家蒙萊納瓦聯邦共和邦聯之雙邊互動關係,雙邊基於《共和邦聯聯盟憲法》及《成立條約》之規定均具有獨立外交權,而共和邦聯政府亦與蒙萊納瓦聯邦政府保持緊密外交交流關係,在外交議題上共同發展並謀求最大利益。

共和邦聯政府與蒙萊納瓦聯邦政府互相派駐外交專員,並有設置外交專員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