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希提亞總轄院」: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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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blink| 此條目介紹的是'''總轄院本部'''。關於洛希提亞帝國一般時期的中央行政機關,請見「'''[[洛希提亞國務院]]'''」。關於洛希提亞帝國行政機關的整體概況,請見「'''[[洛希提亞行政機關]]'''」。}}{{Infobox government agency|部門名稱=總轄院|外文名稱=総轄院(日本語)</br>Chief Director Council(英語)|國家={{Flag|洛希提亞}}|政府名稱=中央政府特設一級機關|機關類型=中央政府特設一級機關|員額=未定|授權法源=[[洛希提亞帝國最高皇家憲法]]、[[總轄院組織法|總轄院臨時組織法]]|首長職銜=[[洛希提亞總轄大臣|總轄]]|任命者姓名=[[洛希提亞君主]]|首長姓名=[[柯龍晋]](無黨籍)|官員任期=無限制|成立日期=2023年10月28日|前身機關=[[洛希提亞國務院|國務院]]、[[洛希提亞眾議院|帝國眾議院]]、[[洛希提亞裁判院|裁判院]]|後繼機關='''總轄院'''、[[洛希提亞裁判院|皇家裁判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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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轄院(日語:総轄院/そうかついん<sup>''Soukatsu In''</sup>,英語:Chief Director Council)'''為[[洛希提亞帝國]]的最高[[洛希提亞行政機關|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由[[洛希提亞總轄大臣|總轄大臣]]領導,依據[[洛希提亞帝國最高皇家憲法|憲法]]之相關規定向[[洛希提亞君主|君主]]負責。一般所稱的「總轄院」狹義上僅指'''總轄院本部''',廣義上則涵蓋由總轄院管轄之各中央機關,俗稱「'''中央省廳'''」或「'''省廳'''」,端看使用的場合而定。'''「院本部」'''並非法定名稱,乃為了區別總轄院內部單位與各省廳而使用。
'''總轄院(日語:総轄院/そうかついん<sup>''Soukatsu In''</sup>,英語:Chief Director Council)'''為[[洛希提亞帝國]]的最高行政機關,前身為'''[[洛希提亞國務院|國務院]]''',由[[洛希提亞總轄大臣|總轄大臣]]領導,依據[[洛希提亞帝國最高皇家憲法|憲法]]之相關規定向[[洛希提亞君主|君主]]負責。一般所稱的「總轄院」狹義上僅指'''總轄院本部''',廣義上則涵蓋由總轄院管轄之各中央機關,俗稱「'''中央省廳'''」或「'''省廳'''」,端看使用的場合而定。'''「院本部」'''並非法定名稱,乃為了區別總轄院內部單位與各省廳而使用。


總轄院同時被視為洛希提亞帝國的內閣與國會,總轄同時被視為內閣首長與國會議長,各省廳大臣(帝國立法廳除外)被視為內閣成員,稱為[[洛希提亞國務大臣|國務大臣]];帝國立法廳大臣被視為國會副議長,帝國立法廳成員被視為國會議員
總轄院曾因洛希提亞帝國的國內狀況,設立後同時帝國的最高立法及司法機關,後於2024年1月的《皇家新憲》與9月的[[洛希提亞帝國最高皇家憲法第一次修正案|第一次修憲案]]通過後,司法權及立法權重新被獨立出來此後總轄院便被視為洛希提亞帝國的內閣,各省廳大臣被視為內閣成員,稱為[[洛希提亞國務大臣|國務大臣]]。


目前的洛希提亞總轄院是2023年10月28日就任的[[柯龍晋政府|柯龍晋內閣]],為由原[[洛希提亞總理大臣|國務院總理大臣]]配合總轄院成立改任成立。
目前的洛希提亞總轄院[[柯龍晋政府|柯龍晋內閣]](2023年10月28日就任),為由原[[洛希提亞總理大臣|國務院總理大臣]]配合總轄院成立改任成立。


== 歷史沿革 ==
== 歷史沿革 ==
'''總轄院'''最早的概念於2020年改制為瑪斯蒂爾後出現,稱為'''《政議二院非常時期聯合院整合計劃》''',但因牽涉到憲法問題,直至2023年增修條文出台前,該計劃長時間處於草案階段,期間組織名稱曾由'''「聯合院」'''改為'''「政議院」'''、'''「尚書院」'''、'''「太政官院」'''。
'''總轄院'''最早的概念於2020年[[大明帝國|大明]]改制後出現,時任瑪斯蒂爾政府曾規劃'''《政議二院非常時期聯合院整合計劃》''',但因牽涉到憲法問題,直至2023年增修條文出台前,該計劃長時間處於草案階段,期間組織名稱曾由'''「聯合院」'''改為'''「政議院」'''、'''「尚書院」'''、'''「太政官院」'''。


2023年3月1日,'''《洛希提亞皇家憲法特殊時期增修條文》'''施行,使計劃的合憲性解套,並正式定名為'''「總轄院」''',同意在規定時期,由[[洛希提亞國務院|國務院]]、[[洛希提亞帝國眾議院|帝國眾議院]]、[[洛希提亞裁判院|裁判院]]三院合併組成。
2023年3月1日,'''《洛希提亞皇家憲法特殊時期增修條文》'''施行,使計劃的合憲性解套,並正式定名為'''「總轄院」''',同意在規定時期,由[[洛希提亞國務院|國務院]]、[[洛希提亞眾議院|帝國眾議院]]、[[洛希提亞裁判院|裁判院]]三院合併組成。


2023年10月28日,正式成立,將三院之職務轉由總轄院負責。
2023年10月28日,正式成立,將三院之職務轉由總轄院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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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皇家新憲》'''取代舊憲法,負責司法權的皇家裁判院從總轄院中獨立復設。
2024年1月1日,'''《皇家新憲》'''取代舊憲法,負責司法權的皇家裁判院從總轄院中獨立復設。


目前,洛希提亞政府有意於[[靜風點行動]]結束後回歸院制,並沿用總轄院的名稱取代原有的國務院
2024年9月9日[[洛希提亞帝國最高皇家憲法第一次修正案|第一次修憲案]]通過,立法權移交予新成立之[[洛希提亞帝國議院]],名義上重新回歸三權分立
 
== 詞源 ==


== 組成 ==
== 組成 ==
基於[[總轄院組織法|總轄院臨時組織法]],總轄院由'''總轄總理大臣'''(首相)與其他'''國務大臣'''(閣僚)組成。但受[[靜風點行動]]實施的影響,部分機關實質上處於停運的狀態。
總轄院由'''總轄總理大臣'''(首相)與其他'''國務大臣'''(閣僚)組成。但受[[靜風點行動]]實施的影響,部分機關實質上處於停運的狀態。


=== 總轄總理大臣 ===
=== 總轄總理大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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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mall>主條目:[[洛希提亞國務大臣|國務大臣]]、[[洛希提亞行政機關]]</small>
 <small>主條目:[[洛希提亞國務大臣|國務大臣]]、[[洛希提亞行政機關]]</small>


基於[[總轄院組織法|總轄院臨時組織法]],洛希提亞帝國中央省廳為四省一廳
洛希提亞帝國總轄院現階段下轄中央省廳為四省。


* '''[[洛希提亞內政事務省|內政事務省]](部分凍結)'''
* '''[[洛希提亞內政事務省|內政事務省]](部分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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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希提亞國土運輸省|國土運輸省]](凍結)'''
* '''[[洛希提亞國土運輸省|國土運輸省]](凍結)'''
* '''[[洛希提亞國土安全省|國土安全省]](部分凍結)'''
* '''[[洛希提亞國土安全省|國土安全省]](部分凍結)'''
* '''[[洛希提亞帝國立法廳|帝國立法廳]](部分凍結)'''


== 參見 ==
== 參見 ==
[[分類:洛希提亞帝國]]
[[分類:洛希提亞帝國]]

於 2024年11月16日 (六) 11:34 的修訂

總轄院
総轄院(日本語)
Chief Director Council(英語)
洛希提亞帝國洛希提亞政府機構
洛希提亞總轄院旗
基礎資訊
機關類型 中央一級行政機關
員額 未定
授權法源 洛希提亞帝國最高皇家憲法
主要官員
總轄大臣 柯龍晋(無黨籍)
任命者 洛希提亞君主
任期 無限制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 2023年10月28日
前身機關 國務院

總轄院(日語:総轄院/そうかついんSoukatsu In,英語:Chief Director Council)洛希提亞帝國的最高行政機關,前身為國務院,由總轄大臣領導,依據憲法之相關規定向君主負責。一般所稱的「總轄院」狹義上僅指總轄院本部,廣義上則涵蓋由總轄院管轄之各中央機關,俗稱「中央省廳」或「省廳」,端看使用的場合而定。「院本部」並非法定名稱,乃為了區別總轄院內部單位與各省廳而使用。

總轄院曾因洛希提亞帝國的國內狀況,設立後同時作為帝國的最高立法及司法機關,後於2024年1月的《皇家新憲》與9月的第一次修憲案通過後,司法權及立法權重新被獨立出來,此後總轄院便被視為洛希提亞帝國的內閣,各省廳大臣被視為內閣成員,稱為國務大臣

目前的洛希提亞總轄院為柯龍晋內閣(2023年10月28日就任),為由原國務院總理大臣配合總轄院成立改任成立。

歷史沿革

總轄院最早的概念於2020年大明改制後始出現,時任瑪斯蒂爾政府曾規劃《政議二院非常時期聯合院整合計劃》,但因牽涉到憲法問題,直至2023年增修條文出台前,該計劃長時間處於草案階段,期間組織名稱曾由「聯合院」改為「政議院」「尚書院」「太政官院」

2023年3月1日,《洛希提亞皇家憲法特殊時期增修條文》施行,使計劃的合憲性解套,並正式定名為「總轄院」,同意在規定時期,由國務院帝國眾議院裁判院三院合併組成。

2023年10月28日,正式成立,將三院之職務轉由總轄院負責。

2024年1月1日,《皇家新憲》取代舊憲法,負責司法權的皇家裁判院從總轄院中獨立復設。

2024年9月9日,第一次修憲案通過,立法權移交予新成立之洛希提亞帝國議院,名義上重新回歸三權分立。

詞源

組成

總轄院由總轄總理大臣(首相)與其他國務大臣(閣僚)組成。但受靜風點行動實施的影響,部分機關實質上處於停運的狀態。

總轄總理大臣

 主條目:洛希提亞總轄大臣

總轄總理大臣是由洛希提亞君主直接任命的行政首長,「總轄院本部」一般為總轄與其統領的總轄府的合稱,總轄府除了處理總轄主管的政務之外,還負有協助總轄院制定與調整政策。

  • 總轄總理大臣(1名)
    • 總轄府內大臣(0~2名)

國務大臣(中央省廳)

 主條目:國務大臣洛希提亞行政機關

洛希提亞帝國總轄院現階段下轄中央省廳為四省。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