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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和解與終止託管 == | | == 和解與終止託管 == |
| 2023年2月24日,[[全微共|華人微型國家共同體]]作出仲裁如下: | | 2023年2月26日,託管政府三方為避免局勢升級、決定再給國民政府方面一日進行協商,尼亞中央政府內政部長並警告,談判若再無結果「他們就要開戰」。 |
| 時間證明了尼亞斯坦國僅此唯一,即由尼亞斯坦主權託管協定所成立之代管政府行使主權之尼亞斯坦國。尼亞斯坦國民政府僅為原首相徐宇彤違反條約成立之偽政權。本會現要求大會全體會員國不得承認其之主權及禁止與其接觸合作,並勒令僞尼亞斯坦國民政府立即解散,若不從則聲請秘書處發佈行政命令,禁止僞國民政府內部成員進入華微共大樓,並聲請秘書處與東道國商討叛黨分子之入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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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辯方在庭上指出,國民政府具有多數公民支持,唯雙方皆無公民造冊資料,故仲裁主席團認為其不合情,不合理。
| | 26日下午,託管政府同意國民政府方面提出阿里「入境不入籍」即保存事件史料之要求並將國民政府及中央政府的DC伺服器轉交給[[華微共|華人微型國家共同體]]監管。當日晚間,國民政府和中央政府簽署和解條約後,五方再簽訂終止託管條約,終止戰事的同時,託管政府和平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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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尼亞斯坦國之託管問題,按尼亞斯坦主權托管協定,在託管政府尚未宣告託管結束或簽訂結束條約前,尼亞斯坦國未經託管政府之准許所作之決定,託管政府皆有權於事後否決。故仲裁主席團認為此時應當依據條約內容,主權依舊由託管政府行使。就以上事項,仲裁主席團認為國民政府基於情理皆無法成立,故作出此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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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26日,託管政府三方為避免局勢升級、決定再給叛軍一日進行協商。叛軍政府在經過協商後,同意大部分託管政府及中央政府提出的條件,並將國民政府及中央政府的DC伺服器轉交給[[全微共|華人微型國家共同體]]監管。當日晚間,國民政府和中央政府簽署和解條約後,五方再簽訂終止託管條約,終止戰事的同時,託管政府和平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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