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議會常務委員會
大議會常務委員會是蒙萊納瓦聯邦大議會的常設機關,並為具有憲法地位之憲政機關,於國民議會解散之時代行部分職權。
一般情況下,常務委員會由推舉產生之兩名聯邦主權議會議員、三名國民議會議員及大議會各黨團領袖組成,其成員被稱作大議會常委或常務委員,一般任期因與其所屬之議會而有所差異,第二屆常務委員會預定於2024年5月12日就任並選舉委員長。
職權
一般情況,常務委員會履行下列之職權:
- 提請召開國民議會臨時會議;
- 提請召開大議會聯席會議;
- 選舉或罷免其委員長;
- 提出法律議案;
- 其他法律所賦予之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