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寧行政長官
江寧行政長官(英語:Chief Minister of Jiangning Autonomous Prefecture),全稱華江斯坦江寧自治州統一行政長官,是2021年11月20日至2022年05月30日間華江斯坦君憲國江寧自治州的最高行政及殖民長官,代表華江斯坦最高元首和人民統治江寧地區。在一般情況下,江寧行政長官會由首席執政官提名、國家元首任命,任期為一年。但在2022年05月30日後江寧自治州主權移交予納塔瑰共和國,江寧行政長官一職也隨之撤銷。
華江斯坦江寧自治州統一行政長官 | |
---|---|
![]() 江寧自治州第二代州徽 | |
'現任 職務廢除' | |
江寧自治州統一行政長官公署 | |
類別 | 屬地政府首腦 |
所屬 | 華江斯坦中央政府 |
直屬 | 執政宮外交及殖民關務部 |
官邸 | 江寧行政長官公署 |
機關所在地 | 頂寮行政中心 |
提名者 | 華江斯坦首席執政官 |
任命者 | 華江斯坦最高元首 |
任期 | 1屆次半年,可無限連任 |
設立法源 | 華江斯坦君憲國聯邦憲法 |
先前職位 | 江寧共和國總統(已被廢除) |
首任 | 張朝陽 |
任免
依據鳳鳴協約的議定,江寧自治州最高行政長官由華江斯坦中央政府直接指派人員出任,江寧在自治州時期的兩任行政長官均是由華江斯坦中央政府指派出任。
職權
在江寧自治州基本法的框架下,行政長官的權力包含政府行政及決策,其餘事項均由中央政府把持。有關條文如下:
第二十四條 州行政長官公署置行政長官一人,由最高元首親自任命。
第二十五條 行政長官為主席。
第二十六條 行政長官公署執掌州內行政。
第二十七條 行政長官公署得依據州內需求,制定州內適用之行政命令,其地位小於國統會行政命令。
歷任江寧行政長官及相對職位
黨籍 | 華江真主黨 | |
---|---|---|
華江人民黨 | ||
北十字黨 | ||
無黨籍 |
序號 | 肖像 | 姓名 | 任期 | 政黨 | ||
---|---|---|---|---|---|---|
江寧行政長官 | ||||||
1 | 張朝陽 | 2021年11月25日 | 2022年01月22日 | 華江人民黨 | ||
58天 | ||||||
2022年01月22日至04月22日間無行政長官 | ||||||
2 | 張承緯 | 2022年04月22日 | 2022年05月21日 | 無黨籍 | ||
29天 | ||||||
2022年05月21日至05月30日移交主權前無行政長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