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郲人皇」:修訂間差異

增加 177 位元組 、​ 2024年2月1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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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政職能 ==
== 憲政職能 ==
依照'''[[《郲夏帝國憲》]]'''規定,大郲人皇作為國家元首,近乎擁有無上的權力。帝國憲法更在前言中明示'''「人皇作為保障中華國民與國家主權的最後一道防線,其最高命令不受此法限制,人皇與最高命令均凌駕於憲法。」''',亦即人皇凌駕於帝國憲法之上。<blockquote>第 四 章 人皇
依照'''[[《律-欽定國憲》]]'''規定,大郲人皇作為國家元首,近乎擁有無上的權力。帝國憲法更在前言中明示'''「人皇作為保障中華國民與國家主權的最後一道防線,其最高命令不受此法限制,人皇與最高命令均凌駕於憲法。」''',亦即人皇凌駕於帝國憲法之上。<blockquote>第 四 章 人皇


第 23 條


壹、人皇為國家元首與三軍統帥具有最高行政力。
第24條
 
御前會議由人皇主持召開其職如左:
、人皇擁有對國家的最高政權,人皇代表國家一切主權。  
人皇行駛君提供意見
 
戒嚴時期職權由人皇定之。
人皇之繼承由人皇本人指定,若無指則由人皇血親第一序位者繼承或是其他公爵繼任。  
成員在會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人皇退位若依舊保有公民身份或未卒,以太上皇頭銜為之。  


第 25 條
壹、人皇為國家元首與三軍統帥,具有最高行政權力。
貳、人皇擁有對國家的最高行政權,人皇代表國家一切主權。
參、人皇之繼承由人皇本人指定,若無指定則由人皇之血親第一序位者繼承。
肆、人皇退位若依舊保有公民身份或未卒,以太上皇頭銜為之。
伍、領土範圍未經人皇准許不可變更。
伍、領土範圍未經人皇准許不可變更。
 
陸、人皇若為男性稱皇帝。
陸、人皇若為男性稱皇帝。  
柒、人皇若為女性稱女皇。
 
柒、人皇若為女性稱女皇。  
 
捌、朕、余一人、予一人等自稱僅能由人皇使用。
捌、朕、余一人、予一人等自稱僅能由人皇使用。


第 26 條
人皇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


24 人皇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
27
 
人皇依本憲法之規定,行使最高行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
 
第 25 條 人皇依本憲法之規定,行使最高行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  
 
 
第 26 條 人皇於緊急情況或中書省向人皇申請時可宣布戒嚴,戒嚴時政府凍結,所有決策權利移交御前會議。
 
 
第 27 條 人皇對於五權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五權首長及各部部長會商解決之。
 


第 28 條 人皇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  
第 28 條
人皇於緊急情況或中書省向人皇申請時可宣布戒嚴,戒嚴時政府凍結,所有決策利移交御前會議


第 29 條
人皇對於三權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三權首長及各部部長會商解決之。


29 條 人皇依法任免文武官員
30
人皇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


第 31 條
人皇依法任免文武官員。


30 條 人皇依法授與榮典。</blockquote>
32
人皇依法授與榮典。
</blockquote>


== 王位繼承 ==
== 王位繼承 ==
匿名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