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蘭迪亞勳章與榮典

於 2024年11月19日 (二) 11:24 由 沈泰頡留言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格蘭迪亞勳章與榮典,係指格蘭迪亞共和國依據《共和三年勳章法令》所頒授之各種榮譽,由格蘭迪亞及其領地執政官所頒授。凡格蘭迪亞人民,有勳勞於國家或社會者,得獲頒授勳章;或為敦睦邦交,得授予勳章於外國人。

勳章與榮典

依據《共和三年勳章法令》,格蘭迪亞的勳章分為以下各種:

名稱 頭銜 授予 級別
大格蘭迪亞勳章 Order of Great Grandia OGG 為我國最高榮譽勳章,得授予國家元首,得特贈友邦元首,並得派專使齎送。 大授
共和勳章 Order of the Republic ORE 一 統籌大計,安定國家者。

二 翊贊中樞,敉平禍亂者。

三 其他對於建國事業有特殊勳勞者。

大授
卿雲勳章 Order of Auspicious Cloud OAC 一 實踐民主憲政有特殊勳勞者。

二 對建國大業有特殊貢獻者。

三 對發揚文化立國有特殊表現者。

大授
和協勳章 Order of Concordia OCD 頒授對國家政務著有勳勞之公務員,及對國家社會貢獻卓著之非公務員或外籍人士。 依勳績分三等,並以大綬、領綬、襟綬。
光復勳章 Order of Restoration ORT 頒授對國家政務著有勳勞之公務員,及對國家社會貢獻卓著之非公務員或外籍人士。 依勳績分三等,並以大綬、領綬、襟綬。

依據《共和三年勳章法令》,執政官得頒授下列勳章給符合條件的格蘭迪亞公職人員。

依據頒給勳章條例第十三條:左列之勳章,為特種之頒授,應由執政官行之:
名稱 頭銜 授予 級別
榮譽獎章 Metal of Honour MH 執政官得頒授給在格蘭迪亞服務許久,並有勳勞於國家的優秀公務員。 襟授
金質服務獎章 Golden Service Medal GSM 對國家或社會有重大貢獻的公職人員;或服務五年以上的公職人員。 襟授
銀質服務獎章 Silver Service Medal SSM 對國家或社會有卓越貢獻的公職人員;或服務三年以上的公職人員。 襟授
銅質服務獎章 Bronze Service Medal BSM 對國家或社會有明顯貢獻的公職人員;或服務一年以上的公職人員。 襟授
名稱 頭銜 授予 級別
開國元勳 National founders NFD 於大大大建國初期對建國大業有特殊勳勞者。 大授
布丁米亞勳章 Order of Portinmia OPM 對第三共和建設有特殊勳勞者。 大授
布丁騎士 Pudding Knight PDK 捍衛一個布丁原則,保衛真布丁、反對假布丁之有功者。 領授

格蘭迪亞受英國及中華民國勳章文化影響,其獲頒授勳章者,得為格蘭迪亞之勳士,並可以在姓名後加銜其榮譽。

格蘭迪亞勳士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