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使用者
「蒙萊納瓦聯邦」:修訂間差異
→政府與政治
imported>Taireich 無編輯摘要 |
imported>ChiEmpire (→政府與政治) |
||
第63行: | 第63行: | ||
== 政府與政治 == | == 政府與政治 == | ||
蒙萊納瓦聯邦是一個以三權分立代議制民主為主之共和制國家,現行的《[[蒙萊納瓦聯邦憲法]]》於2023年尾通過,確立了三權分、委員會制及內閣制的聯邦政府機關。 | 蒙萊納瓦聯邦是一個以三權分立代議制民主為主之共和制國家,現行的《[[蒙萊納瓦聯邦憲法]]》於2023年尾通過,確立了三權分立、委員會制及內閣制的聯邦政府機關。 | ||
在該國憲法中,「三權」是指由[[蒙萊納瓦聯邦總統|總統]]、[[蒙萊納瓦聯邦副總統|聯邦副總統]]及由[[蒙萊納瓦聯邦國務總理|國務總理]]所領導的內閣共享的行政權,由兩院制議會[[蒙萊納瓦大議會|大議會]]所執行的立法權,及[[蒙萊納瓦聯邦首席法官|首席法官]]所領導的聯邦司法院。 | 在該國憲法中,「三權」是指由[[蒙萊納瓦聯邦總統|總統]]、[[蒙萊納瓦聯邦副總統|聯邦副總統]]及由[[蒙萊納瓦聯邦國務總理|國務總理]]所領導的內閣共享的行政權,由兩院制議會[[蒙萊納瓦大議會|大議會]]所執行的立法權,及[[蒙萊納瓦聯邦首席法官|首席法官]]所領導的聯邦司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