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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拉明帝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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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為代表國家的最高元首;內閣為行政機關,向皇帝負責;最高拉達為立法機關,即烏克拉明議會;而司憲院為司法機關,有權解釋法條是否合憲具備法律效力。其中,烏克蘭議會實行一院制,其議會正式名稱為最高拉達,是國家最高立法機關,而最高拉達的法定人數為16名議員,同時最高拉達的成員一半由直接普選產生,一半為皇族、貴族,任期六個月。 | 皇帝為代表國家的最高元首;內閣為行政機關,向皇帝負責;最高拉達為立法機關,即烏克拉明議會;而司憲院為司法機關,有權解釋法條是否合憲具備法律效力。其中,烏克蘭議會實行一院制,其議會正式名稱為最高拉達,是國家最高立法機關,而最高拉達的法定人數為16名議員,同時最高拉達的成員一半由直接普選產生,一半為皇族、貴族,任期六個月。 | ||
== 行政 == | |||
內閣總理大臣(首相)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以及直接、平等的普選方式,任期為一年,同一人任內閣總理大臣職務不能超過連續兩屆(兩年)。 | 內閣總理大臣(首相)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以及直接、平等的普選方式,任期為一年,同一人任內閣總理大臣職務不能超過連續兩屆(兩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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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公僕 | * 人民公僕 | ||
{| class="wikitable" | |||
|+政府首腦 | |||
!職位 | |||
!姓名 | |||
!政黨 | |||
!就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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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總理大臣 | |||
|懸空 | |||
|不適用 | |||
|不適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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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總理大臣任期為一年一任,由公民普選產生。 | |||
== 立法 == | |||
最高拉達共有16位議員,任期為半年一任,半數議員由相對多數制產生,另一半議員則由皇室貴族聯席會議選出。 | |||
最高拉達的職責為執行立法。 | |||
== 司法 == | |||
憲法管轄權: | |||
* 司憲府 | |||
一般管轄權: | |||
* 帝國最高法院 | |||
* 高等法院、高等仲裁法院 | |||
* 區域法院、軍事法院、上訴法院 | |||
* 地方法院 | |||
法律、議會與內閣法案若是牴觸《烏克拉明憲法》,將由司憲府宣佈無效。其他基準法案則交由司法審查。帝國最高法院是一般管轄權法院系統的主體。 | |||
== 外交 == | == 外交 == | ||
第68行: | 第101行: | ||
|老母州 | |老母州 | ||
|Lou Mou Region | |Lou Mou Region | ||
| | |LMR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