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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拉明帝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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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國實行三權分立的政治原則,即為國家的行政、立法、司法,均按憲法規定的界限各自實施其權限。憲法確定烏為主權、獨立、民主的法治國家,實行君主立憲制。 | 烏國實行三權分立的政治原則,即為國家的行政、立法、司法,均按憲法規定的界限各自實施其權限。憲法確定烏為主權、獨立、民主的法治國家,實行君主立憲制。 | ||
皇帝為代表國家的最高元首;內閣為行政機關,向皇帝負責;最高拉達為立法機關,即烏克拉明議會;而司憲院為司法機關,有權解釋法條是否合憲具備法律效力。其中,烏克 | 皇帝為代表國家的最高元首;內閣為行政機關,向皇帝負責;最高拉達為立法機關,即烏克拉明議會;而司憲院為司法機關,有權解釋法條是否合憲具備法律效力。其中,烏克拉明議會實行一院制,其議會正式名稱為最高拉達,是國家最高立法機關,而最高拉達的法定人數為16名議員,同時最高拉達的成員一半由直接普選產生,一半為皇族、貴族,任期六個月。 | ||
== 行政 == | == 行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