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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聯盟國家總統」: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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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選舉委員會主辦共和邦聯聯盟主席之選舉,由該委員會宣告登記日、宣傳期及投票日之日程及時長;基於《憲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候選人於投票中獲得較多得票者為當選。
聯盟選舉委員會主辦共和邦聯聯盟主席之選舉,由該委員會宣告登記日、宣傳期及投票日之日程及時長;基於《憲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候選人於投票中獲得較多得票者為當選。


自憲法頒行至今尚未舉行聯盟主席選舉,而[[第二任共和邦聯聯盟主席選舉]]應於現任聯盟主席[[鄭靖永]]任期結束之三十日內辦理,即最晚須於2024年2月16日前辦理
[[第二任共和邦聯聯盟主席選舉]]於2024年2月15日舉行,由何韋臣當選為第二任聯盟主席。


=== 就職 ===
=== 就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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