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微國家合作協定」: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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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IMCA)|獨立微國家合作協定秘書處]]由秘書長管理,通常由來自組織成員國的代表協助運作。依據憲章規定,秘書處的職務內容多為執行各機關所託付之職務,並向大會提供必要的資料與訊息。 | [[秘書處(IMCA)|獨立微國家合作協定秘書處]]由秘書長管理,通常由來自組織成員國的代表協助運作。依據憲章規定,秘書處的職務內容多為執行各機關所託付之職務,並向大會提供必要的資料與訊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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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新聞部(IMCA)]] | *[[秘書處新聞部(IMCA)]] | ||
*[[秘書處藝術發展部(IMCA)]] | *[[秘書處藝術發展部(IMCA)]] | ||
=== 安防委員會 === | === 安防委員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