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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聯邦共和國」:修訂間差異

增加 45 位元組 、​ 2025年2月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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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476257723 497526009707209 2405160645010935608 n.jpg|縮圖|大英聯邦共和國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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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英聯邦共和國(British Commonwealth Republic, BCR) 是一個聯邦共和制國家,由多個地區組成,擁有強大的軍事、經濟與科技實力。其政治體制採用總統制,設有聯邦議會,各地區擁有一定自治權。該國以英語為官方語言,經濟發達 ===
'''大英聯邦共和國'''('''British Commonwealth Republic''',簡稱'''BCR''') 是一個聯邦共和制國家,由多個地區組成,擁有強大的軍事、經濟與科技實力。其政治體制採用總統制,設有聯邦議會,各地區擁有一定自治權。該國以英語為官方語言,經濟發達[[檔案:475658196 1004550051727149 7733654557377494703 n.png|縮圖|大英聯邦共和國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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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英聯邦共和國憲法(The Constitution of the British Commonwealth Republic, BCR) ====
== 憲法 ==
<blockquote>大英聯邦共和國憲法(The Constitution of the British Commonwealth Republic, BCR)


===== 第一章:國家與主權 第一條 本國名稱為「大英聯邦共和國」(British Commonwealth Republic, BCR)。 第二條 國家主權屬於全體公民,憲法為最高法律。 第三條 官方語言為英語,各地區可保留其本土語言。 第四條 首都是**(首都名稱,視設定而定)**,國旗、國歌、國徽由法律確定。 =====
第一章:國家與主權  


===== 第二章:政府體制 第五條 本國實行聯邦共和制,國家權力分為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 第六條 總統(President)為國家元首,負責外交、軍事,並擁有一定的行政權。 第七條 總理(Prime Minister)為政府首腦,負責國內事務與政策執行,由聯邦議會選舉產生。 第八條 聯邦議會(Commonwealth Parliament)為最高立法機關,由各地區選舉產生議員。 第九條 司法機構獨立運作,憲法法院負責憲法解釋與違憲審查 =====
第一條 本國名稱為「大英聯邦共和國」(British Commonwealth Republic, BCR)。
第三章:聯邦與地方自治 第十條 大英聯邦共和國由多個自治地區組成,各地區享有內政管理權。 第十一條 聯邦政府負責外交、國防、貨幣政策及國家安全,地區政府負責地方立法與行政。 第十二條 各地區不得違反聯邦憲法,重大爭議由憲法法院裁決。
 
第二條 國家主權屬於全體公民,憲法為最高法律。
 
第三條 官方語言為英語,各地區可保留其本土語言。
 
第四條 首都是**(首都名稱,視設定而定)**,國旗、國歌、國徽由法律確定。
 
第二章:政府體制  
 
第五條 本國實行聯邦共和制,國家權力分為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  
 
第六條 總統(President)為國家元首,負責外交、軍事,並擁有一定的行政權。  
 
第七條 總理(Prime Minister)為政府首腦,負責國內事務與政策執行,由聯邦議會選舉產生。  
 
第八條 聯邦議會(Commonwealth Parliament)為最高立法機關,由各地區選舉產生議員。  
 
第九條 司法機構獨立運作,憲法法院負責憲法解釋與違憲審查
 
第三章:聯邦與地方自治  
 
第十條 大英聯邦共和國由多個自治地區組成,各地區享有內政管理權。  
 
第十一條 聯邦政府負責外交、國防、貨幣政策及國家安全,地區政府負責地方立法與行政。  
 
第十二條 各地區不得違反聯邦憲法,重大爭議由憲法法院裁決。</blockquo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