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爾多利亞共和國護照」:修訂間差異
→遺失時之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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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失時之處理方式 === | === 遺失時之處理方式 === | ||
遺失補發之護照,主管機關及駐外館處得縮短其效期。其程序是: | 遺失補發之護照,主管機關及駐外館處得縮短其效期,通常效期為1年至2年不等。其程序是: | ||
* 於國內或非友邦國家遺失時:需立即通知[[薩爾多利亞共和國]]政府官員並申請補發。 | * 於國內或非友邦國家遺失時:需立即通知[[薩爾多利亞共和國]]政府官員並申請補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