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諾瓦雷克斯帝國」:修訂間差異

增加 4,908 位元組 、​ 2025年2月27日 (星期四)
新增諾瓦法西斯黨黨章
(取消蘇萊曼留言)作出的修訂38504
標籤復原
(新增諾瓦法西斯黨黨章)
第490行: 第490行:


= 政黨 =
= 政黨 =
[[檔案:NouarexFXS.png|左|縮圖|諾瓦法西斯黨黨徽]]
'''<big>諾瓦法西斯黨</big>'''
'''<big>諾瓦法西斯黨</big>'''
[[檔案:NouarexFXS.png|縮圖|諾瓦法西斯黨黨徽]]
為諾瓦雷克斯帝國第一大黨兼執政黨,黨主席為'''[[司馬定皝]]''',副主席為'''強森•奧克''',黨衛軍總司令為'''[[蘇萊曼]]'''。
=== 《諾瓦法西斯黨黨章》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黨全名為諾瓦法西斯黨(Nova Fascist Party),乃諾瓦雷克斯帝國之唯一執政黨,承擔國家振興、民族團結、帝國擴張之使命。


諾瓦雷克斯帝國第一大執政黨,黨主席為'''[[司馬定皝]]'''主席為'''森•奧克''',黨總司令為'''[[蘇萊曼]]'''
第二條 本黨以國家至上、軍事強權、民族純粹、中央集權最高原則,確保帝國的繁榮昌盛與長久統治。
 
第三條 本黨之標誌、黨旗及象徵物須展現無上威嚴,任何人不得污辱或毀損,違者將受嚴懲。
 
==== 第二章 黨的領導體系 ====
第四條 本黨最高領袖為元首主席(Führer-Chairman),掌握黨的最終決策權,統御全黨、全軍與全國。
 
第五條 元首主席享有絕對權威,其命令即為國家與黨的最高法律,任何人不得違抗。
 
第六條 本黨設置中央指導委員會,負責協助元首主席處理政務,成員由主席任命。
 
七條 本黨設立以下機構以維護的運作與行:
 
1. 國家安全部——負責國內情報、監視與鎮壓反對勢力。
 
2. 軍事指導部——統籌全國軍事事務,確保國家武力無敵於世。
 
3. 經濟戰略部——規劃國家經濟策,確保資源為帝國與黨所用。
 
4. 宣傳與文化部——負責意識形態教育、媒體控制及民族精神塑造。
 
5. 黨衛軍(SS, Schutzstaffel)——作為黨的最高武裝部隊,直接聽命於元首主席,負責保護元首、維護黨的統治、鎮壓反抗勢力。
 
===== 第三章 黨衛軍 =====
第八條 黨衛軍(Schutzstaffel, SS)為本最精銳的武裝力量,僅對元首主席負責不受國家軍隊指揮。
 
第九條 衛軍之使命如下:
 
1. 保護元首主席,確保領袖的安全與尊嚴不受任何威脅。
 
2. 執行國內鎮壓,剷除任何反黨、反國家勢力,確保國內純潔與穩定。
 
3. 管理集中營,監控、再教育或清除國家與民族的敵人。
 
4. 參與軍事行動,作帝國最精銳部隊,在戰場上摧毀一切敵人。
 
5. 特別行動,包括暗殺、滲透、情報蒐集與特殊軍事任務。
 
第十條 黨衛軍設置總指揮官(Reichsführer-SS)由元首主席親自任命,負責領導黨衛軍全體部隊。
 
第十一條 黨衛軍成員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對元首絕對忠誠,誓死效忠,不得背叛或質疑元首命令。
 
2. 種族純正,須通過嚴格審查,確保血統高貴、忠誠可靠。
 
3. 軍事素質卓越,經過最嚴苛的戰鬥與心理訓練,確保戰力最強。
 
4. 思想純粹,須接受黨的意識形態教育,不得有異端思想。
 
5. 無條件服從,黨衛軍的命令即最高法令,不得有任何懷疑與違抗。
 
第十二條 黨衛軍內部結構如下:
 
1. 元首近衛隊(Leibstandarte-SS)——直接守護元首主席,確保其安全。
 
2. 行動特遣隊(Einsatzgruppen)——負責處理政治異見分子、內部敵人。
 
3. 武裝黨衛軍(Waffen-SS)——黨衛軍的正規軍事部隊,與國家軍隊並行作戰。
 
4. 情報與安全部(SD, Sicherheitsdienst)——負責情報蒐集、監控、審查。
 
5. 集中營管理局——負責關押、處理黨與國家的敵人。
 
===== 第四章 黨的目標與政策 =====
第十三條 本黨致力於建立大帝國,推行擴張主義,確保帝國的生存與發展。
 
第十四條 本黨實行軍事至上政策,確保國家資源優先供應軍隊,以征服外敵、鎮壓內亂。
 
第十五條 本黨推行民族純化政策,維護帝國民族的純正血統禁止任何削弱民族意志的行為。
 
第十六條 本執行經濟自給戰略,確保國內資源充分利用,並以工產業為核心發展方向。
 
第十七條 本黨實行一黨專政,禁止任何形式的反對派組織與異端思想,維護帝國長治久安。
 
====== 第五章 黨員規範 ======
第十八條 本黨黨員須對元首主席絕對忠誠,服從黨的命,不得有異心。
 
第十九條 入黨者須經過嚴格審查,確保其思想純正,願為帝國與黨獻身。
 
第二十條 黨員不得參與任何反黨活動,違者將處以最嚴厲的懲罰。
 
第二十一條 黨員應積極參與黨的活動,接受黨的教育與軍事訓練,確保其思想與行動與黨保持一致。
 
第二十二條 黨員有義務監督周圍人士,如發現可疑行為,須立即向黨彙報。
 
第六章 懲戒與獎勵
 
第二十三條 對於忠誠於黨、對帝國有卓越貢獻之黨員,將授予榮譽勳章與高級職位。
 
第二十四條 任何違反黨規、叛黨、或對元首不忠之行,將受到嚴厲制裁,包括但不限於:
 
1. 警告與監視——對輕微違規者進行思想改造。
 
2. 開除黨籍——對於無可救藥的背叛者逐出黨組織。  


3. 逮捕與處決——對於嚴重違反黨紀者,將由黨衛軍執行死刑。




291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