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聖天禮帝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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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天禮帝國爲一'''聯邦君主制帝國''',其政體結合神授皇權、選帝制度與封建邦國體系。根據《'''大憲章'''》(德語:'''Das große Charta''')所規定,帝國設有'''三大中央機構''',分掌立法、司法與大君推舉職能,並以下轄五大君國及多個屬邦、自由市共同構成。政府運作基本民主,惟大君則由'''貴族組成之選帝會'''進行選舉而非'''全程民選''',且皇帝在除選帝會外的任何機構都擁有'''絕對權力''',可繞過議會或大君直接進行'''決裁'''。 | 神聖天禮帝國爲一'''聯邦君主制帝國''',其政體結合神授皇權、選帝制度與封建邦國體系。根據《'''大憲章'''》(德語:'''Das große Charta''')所規定,帝國設有'''三大中央機構''',分掌立法、司法與大君推舉職能,並以下轄五大君國及多個屬邦、自由市共同構成。政府運作基本民主,惟大君則由'''貴族組成之選帝會'''進行選舉而非'''全程民選''',且皇帝在除選帝會外的任何機構都擁有'''絕對權力''',可繞過議會或大君直接進行'''決裁'''。 | ||
==== | ====帝國行政圈==== | ||
; 帝國議會(Reichstag) | ; 帝國議會(Reichstag) | ||
: 帝國議會為帝國之最高立法機構,成員包括神聖天禮皇帝、大君(''Erzherrscher'')、選帝侯(''Kurfürsten'')及諸邦代表。議席按邦國等級分配,自自由市至王國,級遞而上。議會負責審議法案、監督行政、批准重大人事任命及帝國預算。 | : 帝國議會為帝國之最高立法機構,成員包括神聖天禮皇帝、大君(''Erzherrscher'')、選帝侯(''Kurfürsten'')及諸邦代表。議席按邦國等級分配,自自由市至王國,級遞而上。議會負責審議法案、監督行政、批准重大人事任命及帝國預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