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族法(神聖天禮帝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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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族法案'''》(德語:Reichsnobilitätsstatut)爲神聖天禮帝國制訂之基本貴族法典,旨在釐清帝國貴族(Reichsadlige)與各主權邦國內部貴族(Landesadlige)之地位、授爵權限與法理分際。該法案確認唯皇帝與帝國機關有權授予具帝國效力之貴族頭銜,並賦予邦國有限授爵權,惟不得越越本身君主稱號之等級。此法亦規定帝國與邦國應分設貴族名冊,並設立徽章與貴族身份登記制度,以維持帝國階層體系之秩序與尊嚴。 | 《'''貴族法案'''》(德語:Reichsnobilitätsstatut)爲[[神聖天禮帝國]]制訂之基本貴族法典,旨在釐清帝國貴族(Reichsadlige)與各主權邦國內部貴族(Landesadlige)之地位、授爵權限與法理分際。該法案確認唯[[神聖天禮皇帝|皇帝]]與帝國機關有權授予具帝國效力之貴族頭銜,並賦予邦國有限授爵權,惟不得越越本身君主稱號之等級。此法亦規定帝國與邦國應分設貴族名冊,並設立徽章與貴族身份登記制度,以維持帝國階層體系之秩序與尊嚴。 | ||
本法案之制定,係因應邦國自治體制下貴族授與頻繁及名義混亂之現象,意圖在保障地方文化傳統與尊嚴的同時,維持帝國法統與階級體系之統一性,為天禮體制下貴族制度的重要依據。 | 本法案之制定,係因應邦國自治體制下貴族授與頻繁及名義混亂之現象,意圖在保障地方文化傳統與尊嚴的同時,維持帝國法統與階級體系之統一性,為天禮體制下貴族制度的重要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