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敕令帝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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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 deutsche Volk steht über allem, über allem.」|p1=皇家神令帝國|flag_p1=皇帝神令帝國國旗.png|image_flag=皇帝敕令帝國中央省旗幟.png|flag_caption=皇帝敕令帝國中央省旗幟|leader_title3=立法機構|leader_name3=帝國議會}} | 「Das deutsche Volk steht über allem, über allem.」|p1=皇家神令帝國|flag_p1=皇帝神令帝國國旗.png|image_flag=皇帝敕令帝國中央省旗幟.png|flag_caption=皇帝敕令帝國中央省旗幟|leader_title3=立法機構|leader_name3=帝國議會}} | ||
'''「皇帝敕令帝國」(德語:Kaiserliches Edikt)'''是2023年12月20日,原'''[[皇家神令帝國]]皇帝[[王永慶]]'''將「[[皇家神令帝國|'''皇家神令第三帝國''']] | '''「皇帝敕令帝國」(德語:Kaiserliches Edikt)'''是2023年12月20日,原'''[[皇家神令帝國]]皇帝[[王永慶]]'''將「[[皇家神令帝國|'''皇家神令第三帝國''']]」及「'''亞特蘭提斯總督區'''」合併後,繼承法統所建立之微國'''。'''2024年1月21日,因'''社會主義-勃根第黨'''政變之亂,導致'''皇帝[[王永慶]]'''憤而刪除'''皇帝敕令政府'''所在之'''Discord群組'''。'''皇帝敕令'''臉書社團名為「'''皇帝敕令帝國中央省'''」,為'''皇帝敕令帝國'''相關史料來源。 | ||
== 歷史 == | == 歷史 == | ||
=== 皇帝敕令帝國 | === 一、皇帝敕令帝國的建立 === | ||
2023年12月20日,「'''皇家神令第三帝國」'''及「'''亞特蘭提斯總督區'''」合併後,時任'''皇帝'''[[王永慶]]將臉書社團「'''皇家神令帝國中央省'''」改名為「'''皇帝敕令帝國中央省'''」。 | 2023年12月20日,「'''皇家神令第三帝國」'''及「'''亞特蘭提斯總督區'''」合併後,時任'''皇帝'''[[王永慶]]將臉書社團「'''皇家神令帝國中央省'''」改名為「'''皇帝敕令帝國中央省'''」。 | ||
'''皇帝王永慶'''本人表示''':'''<blockquote>「'''皇家神令帝國」'''跟「'''皇帝敕令帝國」'''是兩個國家,兩者之間只有繼承關係。</blockquote>2023年12月23日,'''皇 | '''皇帝王永慶'''本人表示''':'''<blockquote>「'''皇家神令帝國」'''跟「'''皇帝敕令帝國」'''是兩個國家,兩者之間只有繼承關係。</blockquote>2023年12月23日,'''皇帝敕令'''政府遷往Discord群組(群組名稱已不可考)。 | ||
[[檔案:社民工黨反政變報章.png | |||
=== 二、社會主義-勃根第黨政變之亂 === | |||
[[檔案:社民工黨反政變報章.png|縮圖|社會主義-勃根地政變時社民工黨報章|283x283像素]] | |||
2024年1月20日,當日早上,時任'''皇帝王永慶'''被'''[[陳伯任]]'''慫恿給予權力政變,兩人組成'''勃根地黨'''(待考究),政變對象為'''總理府秘書長'''[[YX1883]],[[YX1883]]被政變後透過報刊雜誌進行輿論攻擊,時任'''皇帝王永慶'''後悔,決定放棄政變。 | 2024年1月20日,當日早上,時任'''皇帝王永慶'''被'''[[陳伯任]]'''慫恿給予權力政變,兩人組成'''勃根地黨'''(待考究),政變對象為'''總理府秘書長'''[[YX1883]],[[YX1883]]被政變後透過報刊雜誌進行輿論攻擊,時任'''皇帝王永慶'''後悔,決定放棄政變。 | ||
2024年1月21日,時任'''皇帝王永慶 | 2024年1月21日,時任'''皇帝'''[[王永慶]]決定不要政變後,'''[[陳伯任]]'''改組'''社會主義'''替代(政變),並發文罵'''皇帝''',導致'''社民黨人'''集體逼宮(譴責)''','''進而導致時任'''皇帝'''[[王永慶]]心靈受創。 | ||
時任'''皇帝王永慶 | 時任'''皇帝'''[[王永慶]]發文怒斥道:<blockquote>'''這破國家誰愛治誰治'''</blockquote>'''陳伯任'''本人則回覆''':'''<blockquote>'''幹嘛生氣''' | ||
'''我開開玩笑而已''' | '''我開開玩笑而已''' | ||
'''沒有真的要你下台'''</blockquote>其發言未能挽救'''皇帝王永慶 | '''沒有真的要你下台'''</blockquote>其發言未能挽救'''皇帝'''[[王永慶]]的心意,'''皇帝[[王永慶]]'''憤而將'''皇帝敕令政府'''所在之Discord群組刪除(相關史料因此難以考究),自此「'''[[皇家神令帝國]]'''」與「'''皇帝敕令帝國」'''徹底走向歷史。 | ||
== 相關屬地 == | == 相關屬地 == | ||
=== 一、 | === 一、烏克蘭(自由地區) === | ||
{{Infobox country|name=自由地區|image_flag=烏克蘭自由地區旗幟.png|flag_caption=自由地區旗幟|motto=馬赫諾老爹!}}前身為'''烏克蘭王國'''(又稱'''基輔公國'''或'''烏克蘭大公國'''),2023年2月26日與'''皇家神令帝國'''一同經歷'''藍冰屬地時期''',稱為「'''藍冰屬烏克蘭王國」。''' | {{Infobox country|name=自由地區|image_flag=烏克蘭自由地區旗幟.png|flag_caption=自由地區旗幟|motto=馬赫諾老爹!}}前身為'''烏克蘭王國'''(又稱'''基輔公國'''或'''烏克蘭大公國'''),2023年2月26日與'''皇家神令帝國'''一同經歷'''藍冰屬地時期''',稱為「'''藍冰屬烏克蘭王國」。''' | ||
第38行: | 第40行: | ||
=== 三、歐羅巴合眾國 === | === 三、歐羅巴合眾國 === | ||
領導人為'''巫明氏''',曾為'''[[皇家神令帝國]]'''邦交國之一,2022 | 領導人為'''巫明氏''',曾為'''[[皇家神令帝國]]'''邦交國之一,2022年3月20日解散後由'''[[皇家神令帝國]]'''接管,2023年12月20日由'''皇帝敕令帝國'''繼承。(缺乏相關史料) | ||
== 法律 == | == 法律 == | ||
第47行: | 第49行: | ||
''代表皇家神令帝國的皇帝陛下與亞特蘭提斯的總督先生,為捍衛帝國法律與領土,及照顧全體帝國國民,而締結為一個永久的統一帝國,此國國名為皇帝敕令帝國,當具有以下憲法。'' | ''代表皇家神令帝國的皇帝陛下與亞特蘭提斯的總督先生,為捍衛帝國法律與領土,及照顧全體帝國國民,而締結為一個永久的統一帝國,此國國名為皇帝敕令帝國,當具有以下憲法。'' | ||
==== | ==== 第一章 帝國國民 ==== | ||
第一條 帝國國民不論民族、宗教、性別、地域、階級,皆擁有平等之權利。 | 第一條 帝國國民不論民族、宗教、性別、地域、階級,皆擁有平等之權利。 | ||
第60行: | 第62行: | ||
第六條 帝國國民在不違反法律情況下,國家保障以上憲法所規定之權利。 | 第六條 帝國國民在不違反法律情況下,國家保障以上憲法所規定之權利。 | ||
==== | ==== 第二章 帝國議會 ==== | ||
第七條 帝國議會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 | 第七條 帝國議會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 | ||
第81行: | 第83行: | ||
第十六條 帝國議會解散後,應在一星期內舉辦大選並在十五天內召開帝國議會第一次會議。 | 第十六條 帝國議會解散後,應在一星期內舉辦大選並在十五天內召開帝國議會第一次會議。 | ||
==== | ==== 第三章 帝國政府 ==== | ||
第十七條 帝國政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 第十七條 帝國政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 ||
第117行: | 第119行: | ||
# 決定大赦、特赦及減刑 | # 決定大赦、特赦及減刑 | ||
==== | ==== 第四章 皇帝 ==== | ||
第二十八條 皇帝為國家元首。 | 第二十八條 皇帝為國家元首。 | ||
第136行: | 第138行: | ||
第三十二條 皇帝因特殊情況無法擔任時,得任命攝政代為執行之。 | 第三十二條 皇帝因特殊情況無法擔任時,得任命攝政代為執行之。 | ||
==== | ==== 第五章 司法 ==== | ||
第三十三條 最高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 | 第三十三條 最高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 | ||
第145行: | 第147行: | ||
第三十六條 最高法院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彈劾及罷免。 | 第三十六條 最高法院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彈劾及罷免。 | ||
==== | ==== 第六章 督察 ==== | ||
第三十七條 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 | 第三十七條 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 | ||
第154行: | 第156行: | ||
第四十條 督察院主席由帝國議會提名,由皇帝確認任命之。 | 第四十條 督察院主席由帝國議會提名,由皇帝確認任命之。 | ||
==== | ==== 第七章 附則 ==== | ||
第四十一條 本憲法修改需帝國議會議員三分之二出席並同意。 | 第四十一條 本憲法修改需帝國議會議員三分之二出席並同意。 | ||
第164行: | 第166行: | ||
[[分類:君主制國家]] | [[分類:君主制國家]] | ||
[[分類:架空國家列表]] | [[分類:架空國家列表]] | ||
[[分類:2023年建立的國家或政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