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布洛斯」: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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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控部分[[聯合微國家組織]]秘書處人員為霸權 === | === 指控部分[[聯合微國家組織]]秘書處人員為霸權 === | ||
其曾以聯合微國家組織秘書長[[成田路]]及祕書處人員[[江魚]]依[[無活躍國家降格辦法(聯合微國家組織)|無活躍國家降格辦法]]對已無活躍或實質滅亡的國家提降格案 | 其曾以聯合微國家組織秘書長[[成田路]]及祕書處人員[[江魚]]依[[無活躍國家降格辦法(聯合微國家組織)|無活躍國家降格辦法]]對已無活躍或實質滅亡的國家提降格案與祕書處人員[[張維仁]]依[[組織秩序管理規章(聯合微國家組織)|組織秩序管理規章]]將當時與[[諾瓦雷克斯帝國|諾瓦雷克斯]]皇帝於綜合聊天室起口角的[[obj]]踢出聯合微國家組織伺服器等理由,對部分秘書處人員指控為霸權,並於議事中心提案抱怨隨後被[[奧沃特聯邦帝國]]皇帝[[麤龘殘念]]制止後撤案。 | ||
事後[[奧沃特聯邦帝國]]皇帝[[麤龘殘念]]對[[里塔多斯坦尼亞聯邦共和國]]以「該國憲章寫很爛」為由提出降格案,後經時任[[奧沃特聯邦帝國]][[奧沃特聯邦帝國外交部|外交部]]長[[凡辰]]勸阻而撤案。 | 事後[[奧沃特聯邦帝國]]皇帝[[麤龘殘念]]對[[里塔多斯坦尼亞聯邦共和國]]以「該國憲章寫很爛」為由提出降格案,後經時任[[奧沃特聯邦帝國]][[奧沃特聯邦帝國外交部|外交部]]長[[凡辰]]勸阻而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