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江斯坦最高憲政院
(重新導向自皇宮裁決庭)
華江斯坦最高憲政院(英語:Supreme Constitutional Council of Huajiangstan,馬來文:Majlis Perlembagaan Tertinggi Huajiangstan),簡稱憲政院,依據《西敏憲章》是華江斯坦君憲國的最高司法機關,掌理釋憲、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的審判及公務員的懲戒、統一解釋法令、政黨違憲解散案、糾舉及糾正案。最高憲政院是華江斯坦憲法的最終防線與守護機關,也是該國權力分立制度之下的司法機關,統籌全國各級法院。
華江斯坦最高憲政院 Majlis Perlembagaan Tertinggi Huajiangst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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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最高憲政院院徽 | |
基礎資訊 | |
機關類型 | 最高司法機關 |
所屬部門 | 中央大學城國家皇宮 |
員額 | 0~4 |
授權法源 | 華江斯坦君憲國西敏憲章 |
主要官員 | |
最高憲政官 |
蕭景河 2024年03月07日起 |
任命者 | 國家元首自行任命 |
任期 | 無限制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2021年07月08日 |
前身機關 | 司法院 |
歷史
司法院時期
司法權在華江斯坦君憲國的歷史上不那麼重要。近現代司法機關的出現,尚始於前王金平小狐狸園皇國憲法規範設置之司法院。司法院在皇國政府時期幾無使用,也並未任命任何人出任司法院院長及大法官;由於國內沒有司法人才,唯二的社科法院學生也分別出任其他要職,司法院的存廢也經常被議論。2021年10月11日,新憲法的通過取消了司法院的設置,最高裁決院繼承了他的位置。
最高裁決院時期
最高裁決院繼承了司法院的位置,也繼承了司法院的弊病。新憲通過後,最高裁決院由於人手不足,僅有一位兼任最高裁決官(原司法院大法官)的裁決院院長,導致下位法院完全無法正常設置,即便臨時政府通過了《裁決院裁決官審理案件法》也是如此。2022年3月,華江斯坦政府廢除了最高裁決院的存在,其職權收歸國家皇宮所有。
最高憲政院時期
2024年03月07日,華江斯坦政府啟用「西敏憲章」,同時恢復最高憲政院的獨立地位。
最高憲政官
最高憲政官統領最高憲政院的領導,由國家元首任命,任期終身。其掌理釋憲、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的審判及公務員的懲戒、統一解釋法令、政黨違憲解散案、糾舉及糾正案。
序號 | 肖像 | 姓名 | 任期 | 性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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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長 | |||||
2021年07月08日至10月27日間無院長 | |||||
最高裁決院院長 | |||||
1 | ![]() |
林姿伶 | 2021年10月28日 | 2022年03月14日 | 正任 |
137天 | |||||
皇宮裁決庭庭長 | |||||
1 | ![]() |
張凌岑 | 2022年03月14日 | 2024年03月06日 | 兼理 |
1年357天 | |||||
最高憲政院院長 | |||||
1 | ![]() |
蕭景河 | 2024年03月07日 | 現任 | 正任 |
1年57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