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府(英文:Cabinet Office)成立於2023年2月24日,是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國務院之內閣機構之一,前身為國務總理辦公室,在國務總理辦公室接受擴大業務後成立;總務府的首長是國務總理,由其主導、指揮及分配總務府人員之工作,必要時得以任命行政專員綜理業務。

總務府
Cabinet Office
 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韓寧政府機構
檔案:總務府標誌.png
基礎資訊
機關類型 行政機構
所屬部門 國務院
授權法源 《總務府組織法》
主要官員
國務總理 李德永
任期 無任期限制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 一會
附屬機關 一委員會、一廳及一中心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 2023年2月24日
前身機關 國務總理辦公室
部分職權移撥自公共管理委員會

基於《總務府組織法》之規定,總務府下設公共管理會議、內閣協調委員會、公共報業廳及國家檔案中心,前述機構是總務府為辦理其職權所設立之業務單位。

沿革

職權

總務府及其下轄機構依《總務府組織法》及其他法規之規定,應執掌左列職權:

  1. 協調內閣各單位之工作;
  2. 研議、起草及推動國民權益相關政策;
  3. 安排內閣會議議程及日期;
  4. 保存國家重要檔案;
  5. 推動人權保障之相關業務;
  6. 研擬、規劃及推動社會發展相關政策;
  7. 經營國有公共傳播機構;
  8. 研擬、規劃及推動行政與法制革新之相關政策;
  9. 研擬及提出其業務範圍內之法令修正;
  10. 其他法律授予或國務總理指派辦理之事務。

組織

國務總理

行政專員

公共管理會議

公共管理會議履行左列職責:

  1. 聽取總務府各單位之工作報告;
  2. 向聯邦主權議會提出法律之修正案;
  3. 其他協調與聯繫事項;
  4. 其他機構之委辦決議事項;
  5. 其他法律所授予之職責;
  6. 制定其自治法規;

內閣協調委員會

公共報業廳

國家檔案中心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