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戈斯優德憲法宣言

赫戈斯優德憲法宣言》是赫戈斯優德國現行之憲制性文件,該文件中包含宣言及六條之憲法條款,規範赫戈斯優德之國名、國家象徵、人民之權、國家元首、臨時政府及立法機關,該憲法宣言於12月22日由臨時政府發布,並於當日付諸施行。

《赫戈斯優德憲法宣言》
概況
司法轄區 赫戈斯優德
生效日期 2024年12月22日
政府架構
政府分支 行政及立法權
國家元首 臨時政府主席
立法機關 臨時政府會議
行政機關 臨時政府
國家結構 未提及
立法機關
首設日期
2024年11月5日
(臨時政府會議)
行政機關
首設日期
2024年11月5日

憲法內容

宣言

我赫戈斯優德,雄踞東亞,以其和平優秀之全體人民,本愛好自由及和平之弘願,共召全民上下聚集一堂,宣布赫戈斯優德之自立自主;然,欲自主必先建立國家,以保我精誠之團結,以安我諸民之家邦,故先於建國大業告成之前,成立赫戈斯優德臨時政府,裨益我赫戈斯優德得行使萬國公法中一獨立主權國家之地位。

吾等堅信,赫戈斯優德於爾後應作為自由之國度存在,落實世界價值及普世人權,弘揚和平及平等之理念,因應憲法制定及實施前之需要,為保障民權,鞏固國圉,維護主權,安定家邦,赫戈斯優德臨時政府召集諸民大眾賢能才士共聚一堂,約定以下具憲法效力之條款,並為國家憲法未施行前之國家根本,赫戈斯優德上下全體諸民同心協力,誓以共同奮鬥,同心達成吾等建國之弘願,締造繁榮、和平與自由之未來新國家。

本宣言亦得引述為《赫戈斯優德臨時法案》。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