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蘭迪亞勳章與榮典
格蘭迪亞勳章與榮典制度,係指格蘭迪亞共和國依據《共和三年榮典法令》所頒授之各種榮典,均由格蘭迪亞及其領地執政官所頒授。凡格蘭迪亞人民,有勳勞於國家或社會者,得獲頒授榮譽;或為敦睦邦交,得授予榮典於外國人。依據《共和三年榮典法令》該系統包括章、獎章和頭銜三個部分。
- 章,指授予對國家或社會具有顯著貢獻之人士之勳章;
- 獎章,指授予對國家、社會或政府具特定貢獻或服務具有表現之人士之榮譽。
- 頭銜,指授予有功之人之單一頭銜,以表彰傑出服務或特殊成就者。
發佈這些多種形式的章、獎章及頭銜的消息一般會在執政府中公佈。
制度簡史
格蘭迪亞受英國、日本及中華民國榮典文化影響。當中其獲頒授章者,得為格蘭迪亞之勳士,並可以在姓名後加銜其榮譽。卿雲章為格蘭迪亞最早設立之勳章(章),而大格蘭迪亞章則是當前格蘭迪亞之最高等級榮譽章。時至今日,格蘭迪亞榮譽制度仍在不斷發展,以適應時下對表彰受公認服務或行為獎勵的需求。
勳章級別(勳銜)
依據《共和三年榮典法令》,格蘭迪亞勳章依受獎者其之功勳分為三個級別,分別是:
- 大授章(Grand Cordon)
- 領授章/指揮官(Commander)
- 襟授章/員佐(Member)
現存的章、獎章與頭銜
依據《共和三年榮典法令》,格蘭迪亞的章分為以下各種:
章 | ||
---|---|---|
名稱 | 級別(勳銜) | 授予 |
最尊貴的大格蘭迪亞章
The Most Noble Order of Great Grandia |
最尊貴的大格蘭迪亞勳士(OGG)
Grand Cordon |
最高榮譽勳章,得授予國家元首,得特贈友邦元首,並得派專使齎送。 |
布丁米亞騎士團章
Order of Portinmia Knights |
布丁米亞大授騎士(KGP)
Grand Cordon |
一 貢獻第三共和建設,有特殊勳勞者。 二 悍衛正統甜布丁,反對邪惡肉布丁及鹹布丁,為特殊勳勞者。 三 有最高等貢獻於國家及社會者。 |
布丁米亞領授騎士(KCP)
Commander | ||
布丁米亞襟授騎士(KMP)
Member | ||
共和章
Order of the Republic |
共和大授章勳士(ORE)
Grand Cordon |
一 統籌大計,安定國家者。 二 翊贊中樞,敉平禍亂者。 三 其他對於建國事業有特殊勳勞者。 |
卿雲章
Order of Auspicious Cloud |
卿雲大授章勳士(GAC)
Grand Cordon |
一 實踐民主憲政有特殊勳勞者。 二 對建國大業有特殊貢獻者。 三 對發揚文化立國有特殊表現者。 |
卿雲領授章勳士(CAC)
Commander | ||
卿雲襟授章勳士(MAC)
Member | ||
和協章
Order of Concordia |
和協大授章勳士(GC)
Grand Cordon |
頒授對國家政務著有勳勞之公務員,及對國家社會貢獻卓著之非公務員或外籍人士。 |
和協領授章勳士(CC)
Commander | ||
和協襟授章勳士(MC)
Member |
依據《共和三年榮典法令》,執政官得頒授下列獎章給符合條件的格蘭迪亞公職人員:
榮譽及服務獎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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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勳銜 | 授予 | 級別 |
榮譽獎章 Metal of Honour | MH | 執政官得頒授給在格蘭迪亞服務許久,並有勳勞於國家的優秀公務員。 | 襟授 |
金質服務獎章 Golden Service Medal | GSM | 對國家或社會有重大貢獻的公職人員;或服務五年以上的公職人員。 | 襟授 |
銀質服務獎章 Silver Service Medal | SSM | 對國家或社會有卓越貢獻的公職人員;或服務三年以上的公職人員。 | 襟授 |
銅質服務獎章 Bronze Service Medal | BSM | 對國家或社會有明顯貢獻的公職人員;或服務一年以上的公職人員。 | 襟授 |
依據《共和三年榮典法令》:格蘭迪亞設立的單一頭銜,應由執政官頒授之:
單一頭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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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勳銜 | 授予 |
開國元勳 National founders | NF | 於大大大建國初期對建國大業有特殊勳勞者。 |
廢止或閒置的勳章與榮典
光復勳章 Order of Restoration (ORT),依勳績分三等,並以大綬、領綬、襟綬,頒授對國家政務著有勳勞之公務員,及對國家社會貢獻卓著之非公務員或外籍人士。但由於其與和協勳章之授予對象基本重疊,故自設立該勳章以來便是閒置勳章,從未頒授過。2024年11月,執政官宣布永久停止頒授該勳章,故該勳章成為閒置勳章,並在事實上被廢止。12月,格蘭迪亞眾議院通過了《共和三年勳章法令》的修正案,對於關於該勳章的條文進行了修正,該勳章在制度上被正式的廢止。
開國元勳 National founders (NF),頒給大大大建國初期對建國大業有特殊勳勞者,惟大大大開國至今已逾八年,故事實上並不會再對新對象頒授,執政官也並未對其他對象追贈,成為閒置之榮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