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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聯邦非八約締約國,應更正為麗山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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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ander1= 加盟國與革新運動方<br/> | |commander1= 加盟國與革新運動方<br/> | ||
{{Flagicon|大清和聯合帝國}}{{Flagicon|格蘭迪亞}} [[舜和]]<br />{{Flagicon|大清和聯合帝國}} [[李興道]]<br />{{Flagicon|大清和聯合帝國}} [[朱孝文]]<br />{{Flagicon|紐新聯邦}} [[李德永]]<br />{{Flagicon|紐新聯邦}} [[ | {{Flagicon|大清和聯合帝國}}{{Flagicon|格蘭迪亞}}[[檔案:Eurovian National Flag.png|23px]][[舜和]]<br />{{Flagicon|大清和聯合帝國}} [[李興道]]<br />{{Flagicon|大清和聯合帝國}} [[朱孝文]]<br />{{Flagicon|紐新聯邦}} [[李德永]]<br />{{Flagicon|紐新聯邦}} [[江誠佑]]<br />{{Flagicon|赫里聯合帝國}} [[Alan Lee]]<br />{{Flagicon|格蘭迪亞}} [[沈泰頡]]<br />[[檔案:Eurovian National Flag.png|23px]][[平登]] | ||
|commander2=締約國與八約最棒聯盟方<br/> | |commander2={{Flagicon|黃名帝國}}[[金恆贊]]<br />締約國與八約最棒聯盟方<br/> | ||
[[黃祺恩]]<br />[[何正]]<br /> [[梁安迪]]<br /> [[關二哥]]<br />[[羅晏駿]] | [[黃祺恩]]<br />[[何正]]<br /> [[梁安迪]]<br /> [[關二哥]]<br />[[羅晏駿]] | ||
|commander3=中立方與其他參與者<br/> | |commander3=中立方與其他參與者<br/> | ||
{{Flagicon|黃名帝國}}[[金恆贊]]<br />[[梁家瑜]]<br /> [[陳廷宇]]<br /> [[檔案: 齊三代國旗.png|23px]] [[檔案:Eurovian National Flag.png|23px]][[奧爾德一世]]<br />[[李聖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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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 ==事件背景== | ||
九國公約組織,前身為眾聯會,是由[[黃名帝國]]、[[靖康民主共和國]]、[[開槓民主主義共和國|開槓主義民主共和國]]、 | 九國公約組織,前身為眾聯會,是由[[黃名帝國]]、[[靖康民主共和國]]、[[開槓民主主義共和國|開槓主義民主共和國]]、麗山共和國、颱風合眾國、天王民主帝國、加隆王國、[[大齊帝國]]、華夏眾聯國組成的一個國際組織,分為締約國和加盟國。八國公約組織設置類似歐盟跨國議會,並分上下議會制度,上議會理事會為前締約八國,下議會議員則為加盟國與理事國國內『民主』程序產生。2022年5月22日,[[眾聯國|華夏眾聯國]]退出九國公約後,九國公約改組為[[八國公約組織]]。 | ||
八國公約組織為人詬病的問題,即理事會的不透明和潛水議員投票問題。2023年前,該組織例行會議中經常出現代理投票跟簽到後就消失的議員,加上計票方式的不公開,遂有聲音質疑是否有黑箱舞弊的做票嫌疑。而前革新運動黨團,由[[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聯合帝國]]、[[清和聯合王國|大清和聯合帝國]]等國組成,與理事會一派形成對立關係。2022年尾,友革派的金恆贊當選八國公約執行長後,暫且是雙方勢均力敵的狀態。 | 八國公約組織為人詬病的問題,即理事會的不透明和潛水議員投票問題。2023年前,該組織例行會議中經常出現代理投票跟簽到後就消失的議員,加上計票方式的不公開,遂有聲音質疑是否有黑箱舞弊的做票嫌疑。而前革新運動黨團,由[[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聯合帝國]]、[[清和聯合王國|大清和聯合帝國]]等國組成,與理事會一派形成對立關係。2022年尾,友革派的金恆贊當選八國公約執行長後,暫且是雙方勢均力敵的狀態。 | ||
以清和等國為首的革新運動,積極推動八約的政治改革,因此和理事會一派常有摩擦。革新運動不滿於前述提到的黑箱問題,為此在政治攻防上多有琢磨。 | 以清和等國為首的革新運動,積極推動八約的政治改革,因此和理事會一派常有摩擦。革新運動不滿於前述提到的黑箱問題,為此在政治攻防上多有琢磨。 | ||
==春季政爭與九國公約理事會衝突== | ==春季政爭與九國公約理事會衝突== | ||
2022年3月14日,華夏眾聯國首相理文侯爵認為丁共連線的宣傳手法已經侵犯其與同黨人士之名譽,與丁共連線主導人黃祺恩、陳廷宇、梁安迪等人發生一系列言語衝突,此事件被廣泛視為華國春季政爭之始,然在此前已有衝突跡象。 | 2022年3月14日,華夏眾聯國首相理文侯爵認為丁共連線的宣傳手法已經侵犯其與同黨人士之名譽,與丁共連線主導人黃祺恩、陳廷宇、梁安迪等人發生一系列言語衝突,此事件被廣泛視為華國春季政爭之始,然在此前已有衝突跡象。 | ||
春季政爭從2022年3月14日至5月22日,從原本的政治手段衝突向外延伸出跨國兼職議題、多重國籍議題,並指出丁共連線部分人士有意以多數暴力修憲減少皇室權力,眾聯國復興會內部更有丁共連線濫用〈歸籍政策〉以廣納人才之名,行灌票之實。在4月11日,華夏眾聯國首相理文侯爵暫停行使首相職權,眾聯國皇室任命黃祺恩與梁安迪為代理首相、副首相,惟代理期間最多一個月,且理文侯爵得隨時復行視事。 | 春季政爭從2022年3月14日至5月22日,從原本的政治手段衝突向外延伸出跨國兼職議題、多重國籍議題,並指出丁共連線部分人士有意以多數暴力修憲減少皇室權力,眾聯國復興會內部更有丁共連線濫用〈歸籍政策〉以廣納人才之名,行灌票之實。在4月11日,華夏眾聯國首相理文侯爵暫停行使首相職權,眾聯國皇室任命黃祺恩與梁安迪為代理首相、副首相,惟代理期間最多一個月,且理文侯爵得隨時復行視事。 | ||
2022年5月22日,此日被廣泛認為是[[眾聯國|華夏眾聯國]][[春季政爭]]最後一場衝突事件,沙靈親皇單方面宣布解除依據〈歸籍政策〉入籍者,並建立新國民群,以皇室之名義執行上述行為,然其行為並未被皇儲雷利親皇、代理首相黃祺恩、國會主席何正背書。至今對事次行動屬於政變、自我正變或一般越權行為仍無定論。 | |||
颱風聯邦共和國理事梁安迪就5月22日發生之事態以華國主權不明為由,向九國公約理事會提出提案暫停華國在九約的一切權力。華國時任外相沙靈親皇以違背九約宗旨為由反對,並當即單方面宣告退出九國公約組織,收回華夏眾聯國提供九約之一切版權,然上述行為依然被皇儲雷利親皇駁斥。惟經過丁共連線(事實上的九國公約理事會方與復興會(事實上的眾聯國掌權方)談判後,復興會以華夏眾聯國退出九國公約組織換取丁共連線等「叛國者」之國籍撤除,九國公約組織制定〈八國公約壬寅五月補充條款〉並正式改為八國公約組織。 | |||
麗山共和國理事陳廷宇就華夏眾聯國退出九約一事發表之演講內容如下:<blockquote>華夏眾聯國退出九約,對我而言不代表九約的瓶頸或遺憾,我反而認為,華國的退出使得一個更完整的集合體出現了。 在座的八個成員,都是有理想、守法治,尊重國內不同聲音的國家,都是對內謹守憲政秩序、對外積極溝通的民主法治夥伴。我們可能不善於搞動聽或精緻的感官施政,但我們對於實業、對於生活模式的堅持都是一致的。 我們不會因為權力受到威脅,就屢屢對外放話指稱在野黨有意圖篡位謀權。我們不會因為在選舉或政治協商的過程有所口角,就想要把對手驅逐出去。我們對於自己和彼此都有個承諾,在以群體的身份互動之前,我們首先是個體,是需要顧及別人感受、和別人互動的個體。我們沒有權利把自己的私求強加在其他人身上,我們並不比較特別,但我們尊重彼此。 | 麗山共和國理事陳廷宇就華夏眾聯國退出九約一事發表之演講內容如下:<blockquote>華夏眾聯國退出九約,對我而言不代表九約的瓶頸或遺憾,我反而認為,華國的退出使得一個更完整的集合體出現了。 在座的八個成員,都是有理想、守法治,尊重國內不同聲音的國家,都是對內謹守憲政秩序、對外積極溝通的民主法治夥伴。我們可能不善於搞動聽或精緻的感官施政,但我們對於實業、對於生活模式的堅持都是一致的。 我們不會因為權力受到威脅,就屢屢對外放話指稱在野黨有意圖篡位謀權。我們不會因為在選舉或政治協商的過程有所口角,就想要把對手驅逐出去。我們對於自己和彼此都有個承諾,在以群體的身份互動之前,我們首先是個體,是需要顧及別人感受、和別人互動的個體。我們沒有權利把自己的私求強加在其他人身上,我們並不比較特別,但我們尊重彼此。 | ||
這一次華國的離開,換來了其他成員很大的完整,不管是價值觀層面的統合,或是對民主法治的再追求。這次風波給了我們很重要的定位,真正的和平或穩定不是靠長期掌權,而是靠不同聲音的政治勢力之間建立一個合乎制度的對話管道。 當我們面對一個會以政變、整肅手段對待政敵的獨裁專制政府,我們也不應該關上對話的大門,我們應該盡我們所有的力氣訴求、對話。 當我的人生步入一個需要自己做決定是,無論是決策、思考或任何事情,都需要經過溝通、說出自己的想法。我很慶幸,今天,在這個群組裡面的代表都是明事理的人,我們的想法越來越一致。</blockquote> | 這一次華國的離開,換來了其他成員很大的完整,不管是價值觀層面的統合,或是對民主法治的再追求。這次風波給了我們很重要的定位,真正的和平或穩定不是靠長期掌權,而是靠不同聲音的政治勢力之間建立一個合乎制度的對話管道。 當我們面對一個會以政變、整肅手段對待政敵的獨裁專制政府,我們也不應該關上對話的大門,我們應該盡我們所有的力氣訴求、對話。 當我的人生步入一個需要自己做決定是,無論是決策、思考或任何事情,都需要經過溝通、說出自己的想法。我很慶幸,今天,在這個群組裡面的代表都是明事理的人,我們的想法越來越一致。</blockquote> | ||
==八國公約理事會國安一號決議爭議== | ==八國公約理事會國安一號決議爭議== | ||
2022年7月24日,八約執行長何正於理事會提出〈八約國系微國國家安全第一號決議〉,獲六位理事支持後通過,決議全文如下:<blockquote>有感於2020年起港臺地區微國圈發展興盛而出現微國全新時代的跨國家、跨組織的紛爭與亂象,八約國系理事會有責任出面針對相關微型國家安全議題上進行管控,茲決議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曾於港臺地區微型國家、微國組織、類微國社團發起重大事件,足以影響各國、各組織的運營與微國和平及安全者,應一律禁止或加以限制其擔任下列職務: Ⅰ.八約理事會理事。 Ⅱ.八約議會議員。 Ⅲ.八約理事會、議會及執行長指派職務。 Ⅳ.八國公約締約國及加盟國之中央政府公職。 曾參與2020年跨國級擬真演習之人員,在演習期間之行為不受上述規定約束。 八國公約締約國及加盟國自本決議發布之日起發動擬真演習者,須經八約執行長之許可,始得發動。 二、全體八約公民於多個微國境內或各微國組織擔任公職時,就任國家不分是否為八國公約締約國及加盟國,應主動向八國公約締約國或加盟國政府回報其於他國就任之職務。八約公民未如實回報者,經執行長查證情節屬實,得命令全體八國公約締約國及加盟國對該八約公民依本決議第一點之規定對其處分。 三、八國公約締約國及加盟國在接收第二點規定之回報時,應於七日內向八國公約官方粉專或理事會或執行長 通報,並由執行長統整資訊集結成冊向外公開。 八國公約締約國及加盟國未如實回報者,經執行長查證情節屬實,得對該締約國及加盟國予以制裁或限縮其所享之八國公約授予權利。 八國公約締約國及加盟國境內如有本決議第一點所稱之人員居留或握有國籍者,應於獲悉其入境或入籍之時起依上述規定通報之。 四、自本決議發布時於八國公約締約國及加盟國境內之現屆八國公約締約國及加盟國、各微國組織公職人員,得於本決議發布後一個月內調查、接收並回報有關本決議第二點、第三點之應回報事項。 五、八約理事會或八約議會做出破壞微國和平及安全之決議時,執行長得於決議發布後三日內對該決議予以否決,經執行長依規定執行否決程序後,該決議自宣布否決之日起失效。 執行長執行否決時得出具理由書,無理由之否決、未於時效內或未依規定執行否決程序所執行之否決皆無否決 效力。 六、本決議之修訂,適用八國公約第十條之規定。 有關本決議及其後續修訂之微國國家安全決議之解釋權在八約理事會,但上述決議之解釋亦有對微國和平及安全產生負面影響時,執行長得援用本決議第五點之規定,予以否決或修正解釋。</blockquote>執行長就推動本決議之原因行發言內容如下:<blockquote>我主要考量到這幾年來港臺微國出現新興國家及新微國組織的發展,整體而言微國進入全新的時代,但在邁入這個新時代的開始,我們都應該有發覺很多的問題陸續浮現。而這些問題很多都延伸成為微國重大危機以及各國國家安全上面的隱憂,我們八約國系係經創辦人沙靈親皇召集而來,又經微國圈內有一定聲望的何正執行長的領導下,八個理事國皆為當今港臺微國圈極具盛名的微型國家,自當需要出來針對相關問題進行整頓,尤其有些問題困擾多年,且有心人士不斷利用網路言論,肆意妄為,傷害港臺地區各微國的友誼,所以是時候要處理一下這些陳年舊事所產生的種種影響了。這次本人所提出的微國國家安全第一號決議針對兩個問題做解決,第一個是自2020年起港臺微國內出現的一些重大危機事件當中的當事人,部分人士可能仍在持續活躍於八約國系之內,由於這些人士的穩定性不夠,我認為有必要針對這些群體進行限制;第二個就是針對跨國兼職問題依照第一次理事會之決議,針對跨國兼職事務進行跟進一步的制度建立。</blockquote>以沃德維順王國為首的加盟國與其政要認為該決議溯及既往、灰色地帶廣泛且大幅擴大執行長與理事會之權力,提出之詰問內容如下:<blockquote>經過部分加盟國政要的討論,我們決定向執行長提出以上下問題。 | 2022年7月24日,八約執行長何正於理事會提出〈八約國系微國國家安全第一號決議〉,獲六位理事支持後通過,決議全文如下:<blockquote>有感於2020年起港臺地區微國圈發展興盛而出現微國全新時代的跨國家、跨組織的紛爭與亂象,八約國系理事會有責任出面針對相關微型國家安全議題上進行管控,茲決議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曾於港臺地區微型國家、微國組織、類微國社團發起重大事件,足以影響各國、各組織的運營與微國和平及安全者,應一律禁止或加以限制其擔任下列職務: Ⅰ.八約理事會理事。 Ⅱ.八約議會議員。 Ⅲ.八約理事會、議會及執行長指派職務。 Ⅳ.八國公約締約國及加盟國之中央政府公職。 曾參與2020年跨國級擬真演習之人員,在演習期間之行為不受上述規定約束。 八國公約締約國及加盟國自本決議發布之日起發動擬真演習者,須經八約執行長之許可,始得發動。 二、全體八約公民於多個微國境內或各微國組織擔任公職時,就任國家不分是否為八國公約締約國及加盟國,應主動向八國公約締約國或加盟國政府回報其於他國就任之職務。八約公民未如實回報者,經執行長查證情節屬實,得命令全體八國公約締約國及加盟國對該八約公民依本決議第一點之規定對其處分。 三、八國公約締約國及加盟國在接收第二點規定之回報時,應於七日內向八國公約官方粉專或理事會或執行長 通報,並由執行長統整資訊集結成冊向外公開。 八國公約締約國及加盟國未如實回報者,經執行長查證情節屬實,得對該締約國及加盟國予以制裁或限縮其所享之八國公約授予權利。 八國公約締約國及加盟國境內如有本決議第一點所稱之人員居留或握有國籍者,應於獲悉其入境或入籍之時起依上述規定通報之。 四、自本決議發布時於八國公約締約國及加盟國境內之現屆八國公約締約國及加盟國、各微國組織公職人員,得於本決議發布後一個月內調查、接收並回報有關本決議第二點、第三點之應回報事項。 五、八約理事會或八約議會做出破壞微國和平及安全之決議時,執行長得於決議發布後三日內對該決議予以否決,經執行長依規定執行否決程序後,該決議自宣布否決之日起失效。 執行長執行否決時得出具理由書,無理由之否決、未於時效內或未依規定執行否決程序所執行之否決皆無否決 效力。 六、本決議之修訂,適用八國公約第十條之規定。 有關本決議及其後續修訂之微國國家安全決議之解釋權在八約理事會,但上述決議之解釋亦有對微國和平及安全產生負面影響時,執行長得援用本決議第五點之規定,予以否決或修正解釋。</blockquote>執行長就推動本決議之原因行發言內容如下:<blockquote>我主要考量到這幾年來港臺微國出現新興國家及新微國組織的發展,整體而言微國進入全新的時代,但在邁入這個新時代的開始,我們都應該有發覺很多的問題陸續浮現。而這些問題很多都延伸成為微國重大危機以及各國國家安全上面的隱憂,我們八約國系係經創辦人沙靈親皇召集而來,又經微國圈內有一定聲望的何正執行長的領導下,八個理事國皆為當今港臺微國圈極具盛名的微型國家,自當需要出來針對相關問題進行整頓,尤其有些問題困擾多年,且有心人士不斷利用網路言論,肆意妄為,傷害港臺地區各微國的友誼,所以是時候要處理一下這些陳年舊事所產生的種種影響了。這次本人所提出的微國國家安全第一號決議針對兩個問題做解決,第一個是自2020年起港臺微國內出現的一些重大危機事件當中的當事人,部分人士可能仍在持續活躍於八約國系之內,由於這些人士的穩定性不夠,我認為有必要針對這些群體進行限制;第二個就是針對跨國兼職問題依照第一次理事會之決議,針對跨國兼職事務進行跟進一步的制度建立。</blockquote>以沃德維順王國為首的加盟國與其政要認為該決議溯及既往、灰色地帶廣泛且大幅擴大執行長與理事會之權力,提出之詰問內容如下:<blockquote>經過部分加盟國政要的討論,我們決定向執行長提出以上下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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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是否考量過加盟國的想法及立場,我是有想過,但是這件事情必須要做,今日不做,明日就會後悔,我寧願我一人背負罵名,亦不願微國動盪不安。</blockquote>是次事件促進革新運動更緊密的結合,亦為八國公約內部衝突之始,八國公約組織內部的矛盾由春季政爭導致的政治衝突轉為八約內部的制度衝突。 | 至於是否考量過加盟國的想法及立場,我是有想過,但是這件事情必須要做,今日不做,明日就會後悔,我寧願我一人背負罵名,亦不願微國動盪不安。</blockquote>是次事件促進革新運動更緊密的結合,亦為八國公約內部衝突之始,八國公約組織內部的矛盾由春季政爭導致的政治衝突轉為八約內部的制度衝突。 | ||
== 監議會與議會擴權案 == | == 監議會與議會擴權案 == | ||
國安一號決議與建設否決通過後,部分加盟國政府與革新運動開始認為自身權益受到影響,並就此展開一系列論戰。 | 國安一號決議與建設否決通過後,部分加盟國政府與革新運動開始認為自身權益受到影響,並就此展開一系列論戰。 | ||
第131行: | 第125行: | ||
第四條 監議會有權要求理事會修正不合理或危害成員國權益、主權之決議,或將其交由議會複議,理事會不得否決之。 | 第四條 監議會有權要求理事會修正不合理或危害成員國權益、主權之決議,或將其交由議會複議,理事會不得否決之。 | ||
第五條 若部分成員國不適用理事會之單一決議,監議會應予該國不受組織不合理懲罰之保障,或准許該國不執行決議。</blockquote>本提案之提出立即受到金恆贊議員就制度上的質疑,而受到麗山共和國、颱風聯邦共和國理事之支持,並由 | 第五條 若部分成員國不適用理事會之單一決議,監議會應予該國不受組織不合理懲罰之保障,或准許該國不執行決議。</blockquote>本提案之提出立即受到金恆贊議員就制度上的質疑,而受到麗山共和國、颱風聯邦共和國理事之支持,並由江誠佑議員提出動議將以上草案做為重大建議向理事會提出,該議案以10票同意、7票反對、3票棄權通過,亦表示事實上有將近一半的人反對任何議會擴權或設置監議會的提案。 | ||
金恆贊議員、關二哥議員與颱風聯邦共和國理事梁安迪認為相關提案可以改以「議會擴權」為方向發展,提案人舜和表示監議會方案實際上為折衷方案,因其不認為議會擴權之決議會受理事會支持。舜和議員在此後明確表明希望未來加盟國可以獲得與理事會一樣的一定的參與權。 | 金恆贊議員、關二哥議員與颱風聯邦共和國理事梁安迪認為相關提案可以改以「議會擴權」為方向發展,提案人舜和表示監議會方案實際上為折衷方案,因其不認為議會擴權之決議會受理事會支持。舜和議員在此後明確表明希望未來加盟國可以獲得與理事會一樣的一定的參與權。 | ||
江誠佑議員的重大建議並未受理事會採納,颱風聯邦共和國理事旋即提案,以四票同意、四票棄權通過,是為〈八國公約壬寅十月補充條款〉,條款內容如下:<blockquote>一、八約議會通過之議案,如遭理事會否決,理事會則應將該議案連同其反對意見退回八約議會。(適用於三、四) | |||
二、如遇第一點情況,八約議會覆議後,出席議員如至少三分之二同意通過該議案,該議案即成為法律,理事會不得否決。(適用於三、四) | 二、如遇第一點情況,八約議會覆議後,出席議員如至少三分之二同意通過該議案,該議案即成為法律,理事會不得否決。(適用於三、四) | ||
第162行: | 第156行: | ||
是次事件奠定八國公約趨於平等化的目標,然而事實上平等化就此事件後即無任何進展,此事件亦為八國公約組織於整起衝突中最穩定而和諧的數日。 | 是次事件奠定八國公約趨於平等化的目標,然而事實上平等化就此事件後即無任何進展,此事件亦為八國公約組織於整起衝突中最穩定而和諧的數日。 | ||
==八國公約議會廢除或改革公投問題== | ==八國公約議會廢除或改革公投問題== | ||
2022年12月13日,理事國天王民主帝國在國家元首大選中合併舉辦公投「八國公約議會廢除或改革公投」以71.38%的投票率過關,天王民主帝國政府將提出廢除八國公約議會,此一事件引起各加盟國嘩然。除了天王民主帝國,颱風合眾國亦作出類似公投,該公投案以50.47%不同意票,不同意颱風合眾國在八國公約中支持廢除議會。 | 2022年12月,八國公約議會的議事規則委員會進行議事規則修改草案的起草討論時,因委員內部出現口角爭議,委員之一的何正在2022年12月13日,身兼理事國天王民主帝國代表的他,宣佈在國家元首大選中合併舉辦公投「八國公約議會廢除或改革公投」以71.38%的投票率過關,天王民主帝國政府將提出廢除八國公約議會,此一事件引起各加盟國嘩然。除了天王民主帝國,颱風合眾國亦作出類似公投,該公投案以50.47%不同意票,不同意颱風合眾國在八國公約中支持廢除議會。 | ||
=== 各國反應 === | === 各國反應 === | ||
[[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於12月14日率先發布聲明,指[[韓寧政府]]尊重有關公民投票結果,但其嚴正反對任何可能破壞八國公約組織制度的任何行為,一旦八約既有體制受到無理破壞,科紐瓦與新韓志將考慮永久退出八國公約組織。 | [[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於12月14日率先發布聲明,指[[韓寧政府]]尊重有關公民投票結果,但其嚴正反對任何可能破壞八國公約組織制度的任何行為,一旦八約既有體制受到無理破壞,科紐瓦與新韓志將考慮永久退出八國公約組織。 | ||
[[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聯合帝國]]也在12月14日發布消息,聯合帝國皇室認為若八約議會遭到撤除,八國公約將不再是原本的八國公約,且也失去原本的獨特性,如八約議會經決議撤除,聯合帝國將會以退出組織作為抗議。 | [[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聯合帝國]]也在12月14日發布消息,聯合帝國皇室認為若八約議會遭到撤除,八國公約將不再是原本的八國公約,且也失去原本的獨特性,如八約議會經決議撤除,聯合帝國將會以退出組織作為抗議。 | ||
大雲帝國表示尊重有關投票結果,但大雲帝國認為議會廢除會造成八約完整性破壞,故大雲不排除退出組織以示抗議。 | 大雲帝國表示尊重有關投票結果,但大雲帝國認為議會廢除會造成八約完整性破壞,故大雲不排除退出組織以示抗議。 | ||
[[清和聯合王國|大清和聯合帝國]]皇室政府與聯邦政府外務院在12月15日午間回應,指大清和之立場與其他盟邦一致。 | [[清和聯合王國|大清和聯合帝國]]皇室政府與聯邦政府外務院在12月15日午間回應,指大清和之立場與其他盟邦一致。 | ||
[[格蘭迪亞共和國]]在12月15日午間也發布消息,指八約理事國天王民主帝國於八國公約理事會提出廢止八國公約議會一案,其共和政府在此表示嚴正關切。格蘭迪亞嚴正反對任何破壞八國公約制度之舉,廢止八國公約議會將導致諸締約國之權益受到嚴重破壞,本就不對等之權力將更加嚴重。爰此,若提案通過,格國基於捍衛自身權益及國家尊嚴,將考慮永久退出八國公約組織。其共和政府亦向天王民主帝國政府表示抗議,並表示此舉已嚴重影響兩國邦誼,其共和政府表示強烈譴責,並呼籲八約各國皆應尊重締約國之權益,莫將視如草芥。 | [[格蘭迪亞共和國]]在12月15日午間也發布消息,指八約理事國天王民主帝國於八國公約理事會提出廢止八國公約議會一案,其共和政府在此表示嚴正關切。格蘭迪亞嚴正反對任何破壞八國公約制度之舉,廢止八國公約議會將導致諸締約國之權益受到嚴重破壞,本就不對等之權力將更加嚴重。爰此,若提案通過,格國基於捍衛自身權益及國家尊嚴,將考慮永久退出八國公約組織。其共和政府亦向天王民主帝國政府表示抗議,並表示此舉已嚴重影響兩國邦誼,其共和政府表示強烈譴責,並呼籲八約各國皆應尊重締約國之權益,莫將視如草芥。 | ||
[[大齊帝國]]理事卓軒於12月18日表示議會廢止事關重大,且天國理事未說明該提案之理由,加上八國內多個成員國皆就此案提出反對,其代表大齊帝國表示就現階段而言廢除議會勢必引起強烈反撲,並非可行之策。 | [[大齊帝國]]理事卓軒於12月18日表示議會廢止事關重大,且天國理事未說明該提案之理由,加上八國內多個成員國皆就此案提出反對,其代表大齊帝國表示就現階段而言廢除議會勢必引起強烈反撲,並非可行之策。 | ||
大清和聯合帝國聯邦政府外務院就此議題領銜行公民投票,使其政府或得民意授權得以對應相關事態,該公投以91.49%的高同意率通過。 | 大清和聯合帝國聯邦政府外務院就此議題領銜行公民投票,使其政府或得民意授權得以對應相關事態,該公投以91.49%的高同意率通過。 | ||
=== 八約執行長反應 === | === 八約執行長反應 === | ||
八國公約執行長金恆贊指出,在公共政策制定中,有種東西叫「政策週期 policy cycle」,政策週期雖然並不符合即時決策、想做甚麼就做甚麼的制定環境,但極大程度保障程序性、公正性以及全面性。 從找出制定原因問題、大眾對議題的迴響,到政策方案的制定、政策方案的最終採行方案,將完全符合該政策制定價值的定錨,從而找出可以制定之方案詳細正確規劃;之後便是取得合法性,政策合法化是政策運作過程中取得合法性的重要渠道,恆贊呼籲相關提案者或參與連署者更應於大眾及社會上講清楚說明白,這件事現已屬於重大焦點之一,不適宜缺乏大眾之意見考量,因此合法化也應更擴增至給與大眾完整解釋以引導群眾知悉。他呼籲理事會成員應正視外界輿論問題以及日漸增長的不滿情緒,不適宜忽略大眾感受,若缺乏「政策週期 policy cycle」,那麼這項事情將為八國公約帶來在港台微國圈內的「一顆新自爆彈」,將嚴重影響八國公約利益。 | 八國公約執行長金恆贊指出,在公共政策制定中,有種東西叫「政策週期 policy cycle」,政策週期雖然並不符合即時決策、想做甚麼就做甚麼的制定環境,但極大程度保障程序性、公正性以及全面性。 從找出制定原因問題、大眾對議題的迴響,到政策方案的制定、政策方案的最終採行方案,將完全符合該政策制定價值的定錨,從而找出可以制定之方案詳細正確規劃;之後便是取得合法性,政策合法化是政策運作過程中取得合法性的重要渠道,恆贊呼籲相關提案者或參與連署者更應於大眾及社會上講清楚說明白,這件事現已屬於重大焦點之一,不適宜缺乏大眾之意見考量,因此合法化也應更擴增至給與大眾完整解釋以引導群眾知悉。他呼籲理事會成員應正視外界輿論問題以及日漸增長的不滿情緒,不適宜忽略大眾感受,若缺乏「政策週期 policy cycle」,那麼這項事情將為八國公約帶來在港台微國圈內的「一顆新自爆彈」,將嚴重影響八國公約利益。 | ||
=== 後續 === | === 後續 === | ||
第249行: | 第255行: | ||
八國公約組織針對修正條款令各國提交國民名冊進行討論時,革新運動黨團、公正與認同黨團陸續提出第三章和第四章擱置,八約最棒聯盟黨團則提出除第四章外捆包表決,經過表決之後,第四章擱置各黨團一致通過,而「第三章擱置」則在革新黨團贊成,八約最棒聯盟黨團反對,其他黨團棄權之下,贊成與反對加棄權平手,而「除第四章捆包表決」則在革新黨團反對,八約最棒聯盟黨團為首的其他黨團同意之下,亦是贊成及反對打成平手。議長梁安迪在未宣佈表決結果前,公開宣佈不使用議長票,把兩案交與理事會裁決。 | 八國公約組織針對修正條款令各國提交國民名冊進行討論時,革新運動黨團、公正與認同黨團陸續提出第三章和第四章擱置,八約最棒聯盟黨團則提出除第四章外捆包表決,經過表決之後,第四章擱置各黨團一致通過,而「第三章擱置」則在革新黨團贊成,八約最棒聯盟黨團反對,其他黨團棄權之下,贊成與反對加棄權平手,而「除第四章捆包表決」則在革新黨團反對,八約最棒聯盟黨團為首的其他黨團同意之下,亦是贊成及反對打成平手。議長梁安迪在未宣佈表決結果前,公開宣佈不使用議長票,把兩案交與理事會裁決。 | ||
=== 理事會統一見解與各方意見 === | === 理事會統一見解與各方意見 === | ||
理事會在接到八約議會議長梁安迪之提案後,在執行長金恆贊的推動下進行討論。 | 理事會在接到八約議會議長梁安迪之提案後,在執行長金恆贊的推動下進行討論。 | ||
第266行: | 第271行: | ||
綜上所述,系爭法例第十五之一條係用以維持八約議會議員選舉之公平與正當性,無侵害個人隱私之情形;系爭法例第二十三條討論之八約法例與國內法相矛盾,原則上應以八約法例最為優先。且上開系爭法例條文亦無侵害各成員國主權上之疑慮。故不適用《壬寅十月補充條款》第三點之規定。理事會應基於尊重議會自治之立場,送還議長依議會程序處理。</blockquote> | 綜上所述,系爭法例第十五之一條係用以維持八約議會議員選舉之公平與正當性,無侵害個人隱私之情形;系爭法例第二十三條討論之八約法例與國內法相矛盾,原則上應以八約法例最為優先。且上開系爭法例條文亦無侵害各成員國主權上之疑慮。故不適用《壬寅十月補充條款》第三點之規定。理事會應基於尊重議會自治之立場,送還議長依議會程序處理。</blockquote> | ||
紐新聯邦代表 | 紐新聯邦代表江誠佑發表有關演講如下:<blockquote> | ||
依照《九國公約事務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八國公約法律,與國內法律有所牴觸者,施行與否應由特別法院判定之。」,亦即法律出現牴觸時,則以特別法院判決為主,然基於司法獨立原則,本國八約議員無權干涉司法機構之獨立裁判,又本國八約議員於國內無提案權,經八約議員協調會議表決通過後起草草案屬實況日費時;然依本國八約特別法院《院解字第一號》之解釋,本國憲法、基本法及依照前述法律所制定之法律高於八約議會所制定之法律,八約法律與前述法律有牴觸者,以國內法律為優先施行,故《聯邦選舉法》與《八約議席分配法案草案》之牴觸內容,以國內之法律為優先。 | 依照《九國公約事務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八國公約法律,與國內法律有所牴觸者,施行與否應由特別法院判定之。」,亦即法律出現牴觸時,則以特別法院判決為主,然基於司法獨立原則,本國八約議員無權干涉司法機構之獨立裁判,又本國八約議員於國內無提案權,經八約議員協調會議表決通過後起草草案屬實況日費時;然依本國八約特別法院《院解字第一號》之解釋,本國憲法、基本法及依照前述法律所制定之法律高於八約議會所制定之法律,八約法律與前述法律有牴觸者,以國內法律為優先施行,故《聯邦選舉法》與《八約議席分配法案草案》之牴觸內容,以國內之法律為優先。 | ||
第300行: | 第305行: | ||
執行長金恆贊裁示,把兩案發還議會進行表決。2月18日晚間,由於認為理事會和議會間長期的不對等狀態難以改變,而且研判一旦梁安迪動用議長票,第三章勢必通過,於是革新運動黨團部分國家開始醞釀退出八國公約。 | 執行長金恆贊裁示,把兩案發還議會進行表決。2月18日晚間,由於認為理事會和議會間長期的不對等狀態難以改變,而且研判一旦梁安迪動用議長票,第三章勢必通過,於是革新運動黨團部分國家開始醞釀退出八國公約。 | ||
== 假傳聖旨案 == | |||
由於革新運動黨團部分國家開始醞釀退出八國公約,大清和聯合帝國等國家已著手準備退出事宜。 | |||
2023年2月19日晚上,大清和聯合帝國政務總理朱孝文在未經外務總理以及格蘭迪亞共和國政府允准下,以外務院之名義發布大清和聯合帝國與格蘭迪亞共和國退出八國公約組織之文告,其後該文告在外務院以及格蘭迪亞共和國政府確認後宣告無效,並為格蘭迪亞政府所抗議,經理事會審議後,格蘭迪亞恢復身分。 | |||
下為文告內容: | 下為文告內容: | ||
<blockquote>今八國公約已成一言堂,理事會仍然獨大,議會仍然閉門造車,在棒盟的影響下,將多數暴力體現到極致,漠視非締約國主權及訴求;今我大清和聯合帝國及格蘭迪亞共和國協議,基於捍衛各國主權、保持健康外交環境,自本公告發出之時起,兩國退出八國公約組織及其相關機構。</blockquote>上述文告導致大清和聯合帝國與格蘭迪亞共和國議員在程序錯誤下被驅離會場。 | <blockquote>今八國公約已成一言堂,理事會仍然獨大,議會仍然閉門造車,在棒盟的影響下,將多數暴力體現到極致,漠視非締約國主權及訴求;今我大清和聯合帝國及格蘭迪亞共和國協議,基於捍衛各國主權、保持健康外交環境,自本公告發出之時起,兩國退出八國公約組織及其相關機構。</blockquote>上述文告導致大清和聯合帝國與格蘭迪亞共和國議員在程序錯誤下被驅離會場,直至大清和聯合帝國退出八國公約時,議員亦未恢復權力。 | ||
=== 清、格雙方反應 === | === 清、格雙方反應 === | ||
{{flag|大清和聯合帝國皇室}}下轄的公務院官務委員會就系爭事件做出決議之主文與理由:<blockquote><big>'''主文'''</big> | {{flag|大清和聯合帝國皇室}}下轄的公務院官務委員會就系爭事件做出決議之主文與理由:<blockquote><big>'''主文'''</big> | ||
第322行: | 第327行: | ||
六、政務院有不足招致影響之輕微職務過失,予以糾正。 | 六、政務院有不足招致影響之輕微職務過失,予以糾正。 | ||
第350行: | 第356行: | ||
格蘭迪亞絕非他國恣意妄為之對象,在此嚴正敦促各方人士尊重我國主權。我國基於捍衛自身權益及國家尊嚴,於共和二年二月十九日向八國公約提出抗議,並給出強烈譴責,希望八國公約及各方能尊重我國之合法權益。 | 格蘭迪亞絕非他國恣意妄為之對象,在此嚴正敦促各方人士尊重我國主權。我國基於捍衛自身權益及國家尊嚴,於共和二年二月十九日向八國公約提出抗議,並給出強烈譴責,希望八國公約及各方能尊重我國之合法權益。 | ||
</blockquote> | </blockquote> | ||
==四國集團退出八約== | ==四國集團退出八約== | ||
2月19日早,[[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聯合帝國]]打響退出第一槍,宣布考慮到兩大黨團勢力正在逐步演變成完全的衝突狀態,與帝國的國際組織參與政策核心背道而馳,甚至八國公約實際上已淪為特定幾位「有志之士」的政治鬥爭場所,因此宣布退出八國公約組織;[[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則在同日晚間退出。大清和聯合帝國難得出現朝野、皇室、聯邦一致同意所做出之決議,於3月3日宣布退出,3月7日凌晨正式退出。格蘭迪亞共和國於3月15日經眾議院通過後退出八國公約組織。 | 2月19日早,[[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聯合帝國]]打響退出第一槍,宣布考慮到兩大黨團勢力正在逐步演變成完全的衝突狀態,與帝國的國際組織參與政策核心背道而馳,甚至八國公約實際上已淪為特定幾位「有志之士」的政治鬥爭場所,因此宣布退出八國公約組織;[[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則在同日晚間退出。大清和聯合帝國難得出現朝野、皇室、聯邦一致同意所做出之決議,於3月3日宣布退出,3月7日凌晨正式退出。格蘭迪亞共和國於3月15日經眾議院通過後退出八國公約組織。 | ||
===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 | ===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 | ||
第375行: | 第379行: | ||
</blockquote> | </blockquote> | ||
{{Flagicon|紐新聯邦|hanning}}[[韓寧政府]]於退出八約時發出新聞稿如下: | {{Flagicon|紐新聯邦|hanning}}[[韓寧政府]]於退出八約時發出新聞稿如下: | ||
第394行: | 第399行: | ||
</blockquote> | </blockquote> | ||
===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聯合帝國=== | ===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聯合帝國=== | ||
{{Flag|赫里聯合帝國}}於退出八約時發出新聞稿如下: | {{Flag|赫里聯合帝國}}於退出八約時發出新聞稿如下: | ||
第421行: | 第425行: | ||
清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blockquote> | 清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blockquote> | ||
在這份公告被大清和籍八約議員朱孝文轉發至八國公約議會議場內,隨即被八約議長暨颱風合眾國理事梁安迪轉發至理事會,該文告引起梁安迪與大清和籍八約議員、八約執行長暨黃名理事金恆贊的不滿,並以多則訊息指責之,前者更將其撰為報導於黃名帝國論壇販售,其內容之不公正以及身分未保持超然中立被[[李聖亞]]等人質疑。 | 在這份公告被大清和籍八約議員朱孝文轉發至八國公約議會議場內,隨即被八約議長暨颱風合眾國理事梁安迪轉發至理事會,該文告引起梁安迪與大清和籍八約議員、八約執行長暨黃名理事金恆贊的不滿,並以多則訊息指責之,前者更將其撰為報導於黃名帝國論壇販售,其內容之不公正以及身分未保持超然中立被[[李聖亞]]等人質疑。 | ||
第439行: | 第444行: | ||
另外,先不討論清和的問題,今天已經有三到四個加盟國表示退出或已經退出,我建議理事會究其根本,尋找改善空間。</blockquote> | 另外,先不討論清和的問題,今天已經有三到四個加盟國表示退出或已經退出,我建議理事會究其根本,尋找改善空間。</blockquote> | ||
===格蘭迪亞共和國=== | ===格蘭迪亞共和國=== | ||
{{flag|格蘭迪亞}}眾議院於3月15日以兩人同意、一人棄權通過〈廢除九國公約組織加入法案〉與〈解除與八國公約組織之加盟關係〉兩案,下為格蘭迪亞共和政府解除與八國公約之加盟關係理由書:<blockquote>格蘭迪亞人民素以崇尚和平民主自居,並積極對外拓展交流合作,自前大大大共和國聯邦政府向九國公約組織遞交加盟申請之始,我國一直保持尊重、溝通與合作的基本原則,並持續提倡會議秩序及民主表決。 而今格蘭迪亞共和政府鑒於我國現行的制度、法律上的牴觸及自去年夏季以來本身國民活躍度低落的問題,格蘭迪亞在推行法令或政策本就不盡順利,而近期《八國公約癸卯二月補充條款》通過後,要求各締約國及加盟國需遵守八國公約法律,且條款規定須由八國公約議會審查,理事會通過才能讓八約法律因地制宜,使本就處於弱勢地位的我國需要耗費更多的精力跟時間在處理八約法跟國內法的磨合還有與八約各國的外交事務,造成更多行政及立法資源的浪費,更加減低我國政府運作效能。 共和政府為謀求我國之最高利益及格蘭迪亞人民之福祉,外務部今函知眾議院解除加盟事宜,並提出廢止眾議院202201007號九國公約組織加入法案。</blockquote>3月17日,格蘭迪亞共和國外交部發出新聞稿,內容如下:<blockquote>格蘭迪亞共和政府茲再重申,格蘭迪亞解除與八國公約之加盟關係乃是因應我國現行制度、法律與八約法條相互牴觸並在磨合上有所困難,及我國自去年夏季以來國民因升學因素導致導致國民活躍度低落之問題,所做出之合理舉動,並將依照八國公約相關規定依法定程序辦理解除加盟,不排斥於解除加盟關係後以其他方式與八約國家展開良性交流與合作,並非流言所傳我國跟從其餘國家退出八約,更無外交遭他國左右支配之說。 格蘭迪亞共和政府素來崇尚和平、秩序與合作,於八國公約派員皆恪守議事規則,尊重他國發言,提倡國際禮儀,並積極爭取我國權益,深為諸方所稱頌。共和政府外務部在此嚴正駁斥荒謬謠言誹語,並對有心人士居心叵測,意圖破壞我國同八國公約及友邦友好關係表示強烈譴責。 </blockquote> | {{flag|格蘭迪亞}}眾議院於3月15日以兩人同意、一人棄權通過〈廢除九國公約組織加入法案〉與〈解除與八國公約組織之加盟關係〉兩案,下為格蘭迪亞共和政府解除與八國公約之加盟關係理由書:<blockquote>格蘭迪亞人民素以崇尚和平民主自居,並積極對外拓展交流合作,自前大大大共和國聯邦政府向九國公約組織遞交加盟申請之始,我國一直保持尊重、溝通與合作的基本原則,並持續提倡會議秩序及民主表決。 而今格蘭迪亞共和政府鑒於我國現行的制度、法律上的牴觸及自去年夏季以來本身國民活躍度低落的問題,格蘭迪亞在推行法令或政策本就不盡順利,而近期《八國公約癸卯二月補充條款》通過後,要求各締約國及加盟國需遵守八國公約法律,且條款規定須由八國公約議會審查,理事會通過才能讓八約法律因地制宜,使本就處於弱勢地位的我國需要耗費更多的精力跟時間在處理八約法跟國內法的磨合還有與八約各國的外交事務,造成更多行政及立法資源的浪費,更加減低我國政府運作效能。 共和政府為謀求我國之最高利益及格蘭迪亞人民之福祉,外務部今函知眾議院解除加盟事宜,並提出廢止眾議院202201007號九國公約組織加入法案。</blockquote>3月17日,格蘭迪亞共和國外交部發出新聞稿,內容如下:<blockquote>格蘭迪亞共和政府茲再重申,格蘭迪亞解除與八國公約之加盟關係乃是因應我國現行制度、法律與八約法條相互牴觸並在磨合上有所困難,及我國自去年夏季以來國民因升學因素導致導致國民活躍度低落之問題,所做出之合理舉動,並將依照八國公約相關規定依法定程序辦理解除加盟,不排斥於解除加盟關係後以其他方式與八約國家展開良性交流與合作,並非流言所傳我國跟從其餘國家退出八約,更無外交遭他國左右支配之說。 格蘭迪亞共和政府素來崇尚和平、秩序與合作,於八國公約派員皆恪守議事規則,尊重他國發言,提倡國際禮儀,並積極爭取我國權益,深為諸方所稱頌。共和政府外務部在此嚴正駁斥荒謬謠言誹語,並對有心人士居心叵測,意圖破壞我國同八國公約及友邦友好關係表示強烈譴責。 </blockquote> | ||
==各界觀點== | |||
[[華江斯坦君憲國]][[華江斯坦首席執政官|聯邦首席執政官]][[李聖亞]]曾公開對外指出,他認為修昔底德陷阱是這歷次衝突中的主要關鍵。[[清和聯合王國|清和]]等國的崛起與挑戰衝擊到了以[[黃名帝國]]為中心的傳統體系,八國公約及其前身組織本身即是因共通性(經濟、論壇與人才流通)設置的組織,後來的加盟國或多或少與締約國的利益不同,再加上締約國的崛起威脅到既有的國際體系,政治對抗在所難免。 | |||
經歷過華國春季政爭與本次事件的[[大清和聯合帝國]]外務總理、[[華夏眾聯國]]外相[[舜和]]則表示:<blockquote>我現在才驚覺原來過去華國春季政爭與這次八約衝突都是一樣的手法,甚至更早之前在其他國家也一樣,只是我們反抗了而已。 | |||
從我在華國當那麼久的首相看下來,這群人只會濫用其他人的信任與不活躍,透過邀請入籍、邀請參選議員的方式來讓人行成傀儡,我在[[黃名帝國]]第一次參加的選舉與[[希里歐斯共和國]]選舉時[[黃祺恩]]也是透過這樣的方式要求我投給特定候選人,而我認為這樣的情況在[[開槓主義民主共和國]]也相當嚴重。 | |||
這些國民、議員我在絕大多數的時間是沒有看見的,而他們也甚至沒有與其他活躍者在現實生活中有所連結,我相信有充分的理由懷疑他們只是坐在座椅上只負責投票的機器人,如同匿名微國#779所說的性愛娃娃完全一樣,沒有任何不同。因此造就了華國只有三、四個活躍成員的丁共連線可以從國會選舉中十席奪取九席,而八國公約只有四、五個活躍者但卻掌握了三分之二的話事權,很顯然是一模一樣的手法與套路。 | |||
雖然我很感謝陳廷宇在這段過程之中的支持,不過有一說一,他就華國退出九約所發布的演講現在看來就是打臉八約與打臉自己的最佳工具。金恆贊與梁安迪在沒有釐清狀況之前就瘋狂亂打的情況,顯現出八約部分人士的事實查證能力與閱讀能力的低下,也顯現出八約部分人士的作賊心虛、對號入座以及急躁的個性,更顯現了部分人士對於媒體義務與超然中立的不明白。八國公約也只能透過大外宣來營造自己的形象,不過問一句:如果自己做的好,那還需要自己美言自己,自吹自擂嗎? | |||
八國公約的衰落與分裂都是可見微知著者,雖然我知道他們不會有作為,但我曾經也予以厚望等了一年半載,打臉自己打得最大力的其實就是我自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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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好處想,未來那些傀儡們沒那個種去爭取,我們這些「反動派」也選擇用漂亮的姿態給對方重重一擊走下台,沒能力、沒慾望解決問題的八約再也不用面對這些問題。</blockquote>舜和亦在某國政府群中發表下述言論:<blockquote>八約根本走偏! | |||
我不知道啦,但或許那些當政者的良心過得去,那些韭菜也願意被割。 | |||
我就問,這是九約一開始的宗旨嗎,你們的宗旨就是所謂的侵害民權跟成員國主權嗎?還是大搞階級制度權利義務不對等? | |||
好好玩微國有那麼難嗎? | |||
一定要大興帝國主義踏別人底線嗎? | |||
做人可以不要這樣嗎?</blockquote>[[大清和聯合帝國]]外務院秘書長暨國際關係部長、華夏眾聯國前代理外相[[林子軒]]表示,即使雙方表面上皆如同李執政官所述具有不小的受損,然而對於雙方而言仍然具有政治上的獲利。四國集團加上華江所形成的新五隼成為類似柴約而緊密如聯安的非正式團體,並事實上分別主導柴約、四維體系的運作,甚至是福共體的運作。此外,聯安體系本身亦得以有所深化與整合。此外,清和、赫里、紐新(共和邦聯)得以將原本浪費於八約的精力與時間成本投入華微共,深化與「可教化」之新興國家的交流,諸如約克賽斯、風月王朝等國。而八約方面,獨攬大權的經營模式得以完全實施,也沒有異端可以或需要被打擊,剩下的三個加盟國應該不會也不敢向八個締約國提出平權之訴求,除非雙方有意作戲打擊清和等國的譴責之詞。不只是五隼的崛起無心插柳挑戰八約核心集團的既得利益,靖、開等國透過八約、港台共等組織之經營,已經事實上的吸收掉黃名帝國等舊勢力的影響力。此外,他反對國內某保守政黨黨魁的說詞,他認為八國公約組織即使排除異端也不會整併,大論壇計畫同理,原因在於八約成員不活躍詐屍的空殼可使既得利益集團掠奪到更多的國際權力、聲量甚至是組織內的票數,而清華兩國與四維體系的積極整合則恰恰與之相反。另外,他也認為即使格蘭迪亞共和國政府鄭重其事地公告並譴責「有心人士挑撥格國與八約友邦」,在此次事件後四國與八約內友邦的嫌隙很明顯地產生,即使無人挑撥也會如此。作為青年黨黨魁,他完全支持外務院在八約衝突中積極衛國衛民的作為與決心,然而外務總理舜和在知悉上述言論後十分擔心再次遭到八國公約組織特定人士的對號入座,並藉此攻擊清和。 | |||
[[大清和聯合帝國]]首席輔政官[[李興道]]認為,八國公約內權力鬥爭,彷彿就像黃名帝國國內政爭的延續,從議長梁安迪、副議長舜和、執行長金恆贊以及此次衝突事件的主要人物,或多或少也在黃名帝國從政過,八國公約的締約國系議會黨團,把黃名帝國議會以多數暴力把黃名短名首相舜和趕下台的一套搬到八約議會中,例如作為議長的梁安迪為圖達到自身黨團的政治目的,不惜犧牲議事中立,直接宣告把平手的「擱置第三章」及「除第四章捆包表決」議案送到理事會要求理事會授權議會處理。從八約議會議席分配及選出方式修正案的爭議一事,明顯地看出黃名系的國家希望更集權於以八國公約中央,八國公約的締約國中,親黃名的國家已佔壓倒性多數,推動修正案的黨團背後亦是親黃名人士,他們要求列國有整合到中央的義務,而認為「給你議席就是權利」,而忽視列國政府的感受與增加列國的權力。八國公約彷彿就似昔日的「華夏聯盟」與「微型國家聯盟」一樣,只為單一軸心大國而存在,而並非真正達成列國共存共榮的組織。 | |||
==後續事件與影響== | ==後續事件與影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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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早颱風理事兼八約議會議長 Andy先生接受本台採訪,Andy先生表示大清和的聲明完全是無稽之談!抹黑!造謠!首先八約保有不平等的制度,這完全是錯誤訊息,誤導大眾!早在上屆八約已增加非常多權力給加盟國,議會已與理事會基本上平起平坐,不知道誰才是真正的野心家。 | 稍早颱風理事兼八約議會議長 Andy先生接受本台採訪,Andy先生表示大清和的聲明完全是無稽之談!抹黑!造謠!首先八約保有不平等的制度,這完全是錯誤訊息,誤導大眾!早在上屆八約已增加非常多權力給加盟國,議會已與理事會基本上平起平坐,不知道誰才是真正的野心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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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gicon|紐新聯邦|hanning}}[[紐新聯邦]][[韓寧政府]]外交事務部在知悉議長發表有關言論後發表聲明如下: | {{flagicon|紐新聯邦|hanning}}[[紐新聯邦]][[韓寧政府]]外交事務部在知悉議長發表有關言論後發表聲明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