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委員會(2019-2021)」: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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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務會議 ===
=== 常務會議 ===
=== 附屬機關 ===
=== 附屬機關 ===
中央選舉委員會勞動部、社會建設部、衛生福利部、國家資傳委員會及監察委員會
人民委員會依《人民委員會組織法》之規定,設立各類附屬機構,該委員會曾同時設立勞動部、社會建設部、衛生福利部、中央選舉委員會、國家資傳委員會及監察委員會共三部三委員會,然因國家政治體制改變及職權調整等若干眾多原因,中央選舉委員會再改組為選務委員會後改編為國務院下轄之決策獨立機構;而社會建設部、衛生福利部及勞動部則先後裁撤,原先職務改由國務院內閣機構辦理之;而監察委員會所主導之監察權相關業務曾一度移撥予[[國務最高委員會|韓志委員會]]執行,後由韓志委員會恢復監察委員會之獨立建置,後又將監察委員會改隸屬於中央議會。
 
人民委員會在[[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歷史上曾佔有一席之地,其在2021年2月議會會議後提出之國旗草案則奠定現今紐新聯邦之國旗格式,但該委員會因政策調整而逐漸衰弱,後於2021年9月8日後喪失憲政地位,為一名存實亡之空殼機構。


== 參見 ==
== 參見 ==

於 2023年5月6日 (六) 22:54 的修訂

人民委員會
People's Committee
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韓寧政府機構
基礎資訊
機關類型 憲政機構
授權法源 原《憲法》及《人民委員會組織法》
主要官員
委員長 從缺
任命者 總統任命
經中央議會同意後
任期 一年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 三部三會
無任何下轄單位(2021年9月至今)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 2019年10月31日
解散日期 2021年9月10日(喪失憲法地位,組織法尚未廢止)

人民委員會(英語:The People's Committee)是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曾為與國務院同為憲法規定設立之行政機構,在憲法修正喪失憲政機構地位前,其與國務院共同作為共和國之主要行政機關,人民委員會主要負責與社會發展、福利、制度及人民權益有關之業務,曾設立三部三委員會,後因職權移撥予其他單位而喪失大部分職權。

人民委員會於2021年9月8日複決之憲法修正案被廢止,然原依憲法制定之《人民委員會組織法》尚未被廢止,故人民委員會法律層面上仍實際存在,但實際上自2021年9月至今均未運作。

歷史

組織

委員長及委員

常務會議

附屬機關

人民委員會依《人民委員會組織法》之規定,設立各類附屬機構,該委員會曾同時設立勞動部、社會建設部、衛生福利部、中央選舉委員會、國家資傳委員會及監察委員會共三部三委員會,然因國家政治體制改變及職權調整等若干眾多原因,中央選舉委員會再改組為選務委員會後改編為國務院下轄之決策獨立機構;而社會建設部、衛生福利部及勞動部則先後裁撤,原先職務改由國務院內閣機構辦理之;而監察委員會所主導之監察權相關業務曾一度移撥予韓志委員會執行,後由韓志委員會恢復監察委員會之獨立建置,後又將監察委員會改隸屬於中央議會。

人民委員會在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歷史上曾佔有一席之地,其在2021年2月議會會議後提出之國旗草案則奠定現今紐新聯邦之國旗格式,但該委員會因政策調整而逐漸衰弱,後於2021年9月8日後喪失憲政地位,為一名存實亡之空殼機構。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