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52條(卡特蘭)」: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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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52條''',是《卡特蘭民主共和國刑法》裡面的條文之一。該條自2023年2月9日[[卡特蘭民主共和國|卡特蘭]]頒布刑法以來就被大量濫用,一些無辜的人就因此被判罪,成為了[[卡國共產黨]]打壓境內政敵、反共人士的手段。 | '''刑法第52條''',是《[[卡特蘭民主共和國刑法]]》裡面的條文之一。該條自2023年2月9日[[卡特蘭民主共和國|卡特蘭]]頒布刑法以來就被大量濫用,一些無辜的人就因此被判罪,成為了[[卡國共產黨]]打壓境內政敵、反共人士的手段。 | ||
== 條文 == | == 條文 == |
於 2023年8月26日 (六) 16:37 的修訂
刑法第52條,是《卡特蘭民主共和國刑法》裡面的條文之一。該條自2023年2月9日卡特蘭頒布刑法以來就被大量濫用,一些無辜的人就因此被判罪,成為了卡國共產黨打壓境內政敵、反共人士的手段。
條文
「宣傳法西斯主義、納粹主義、日本軍國主義以及反動思想的,處禁言1月、削奪政治權利。 」
運用
由於條文中的「反動思想」定義不明,導致卡特蘭民主共和國政府就以此條文,大規模迫害境內反共人士。在2023年8月23日起,又以此條文打壓波什卡尼亞王國的國家象徵,被認為是回應波什卡尼亞在當天恢復自德意事件以來對卡特蘭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