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委員會(2019-2021)」: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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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3年5月6日 (六) 21:42 的修訂
人民委員會 People's Committe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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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資訊 | |
機關類型 | 憲政機構 |
授權法源 | 原《憲法》及《人民委員會組織法》 |
主要官員 | |
委員長 | 從缺 |
任命者 |
總統任命 經中央議會同意後 |
任期 | 一年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2019年10月31日 |
解散日期 | 2021年9月10日(喪失憲法地位) |
人民委員會(英語:The People's Committee)是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曾為與國務院同為憲法規定設立之行政機構,在憲法修正喪失憲政機構地位前,其與國務院共同作為共和國之主要行政機關,人民委員會主要負責與社會發展、福利、制度及人民權益有關之業務,曾設立三部三委員會,後因職權移撥予其他單位而喪失大部分職權。
人民委員會於2021年9月8日複決之憲法修正案被廢止,然原依憲法制定之《人民委員會組織法》尚未被廢止,故人民委員會法律層面上仍實際存在,但實際上自2021年9月至今均未運作。
歷史
組織
委員長及委員
常務會議
附屬機關
中央選舉委員會、勞動部、社會建設部、衛生福利部、國家資傳委員會及監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