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江斯坦君憲國聯邦憲法
華江斯坦君憲國聯邦憲法(英語:Constitution of Huajiangstan)簡稱華江斯坦憲法,是華江斯坦君憲國的根本大法,其確立華江斯坦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礎。該憲法於2021年10月11日在中央大學城召開的第一次聯邦制憲委員會上獲得代表的批准,並在此後不久得到因國家統一戰爭分裂的華江斯坦諸州郡承認。根據這部憲法,華江斯坦是一個君主立憲制皇室統治之下的聯邦國。華江斯坦君憲國聯邦憲法是世界上影響力相當顯著的憲法,該憲法為日後許多國家成文憲法的制定提供了抄襲典範。
華江斯坦君憲國聯邦憲法 Constitution of Huajiangst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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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況 | |
司法轄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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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日期 | 2021年10月01日 |
付審日期 | 2021年10月10日 |
批准日期 | 2021年10月11日 |
生效日期 | 2022年01月23日 |
政體 | 君主立憲制與聯邦制 |
政府架構 | |
政府分支 | 2個 |
立法機關 | 國家統治會議 |
行政機關 | 最高元首 |
司法機關 | 皇宮裁決庭 |
國家結構 | 君主立憲制 |
制定歷史 | |
修憲次數 | 5次 |
最近修憲日期 | 2022年12月31日 |
原始文本 保存地點 |
中央大學城 中央大學城國家皇宮 |
初審機關 | 第一次聯邦制憲委員會 |
起草人 | 第一次聯邦制憲委員會 |
簽署人 | 2名代表中的2名 |
文本類型 | A4紙 |
已取代 | 王金平小狐狸園憲法 |
歷史
美國獨立戰爭結束後,13個殖民地地區根據邦聯條例,首次成立大陸會議為形式的鬆散的中央政府。在這種體制下,大陸會議沒有徵稅權,同時由於缺乏全國性的行政和司法機構,國會只能依靠各個州的地方政府(各地政府之間往往缺乏協作)來實施其指定的法律。同時,國會對於各州之間的關稅也無權介入。由於條例規定只有所有州的一致同意才能修改《邦聯條例》,而且各州對於中央政府非常不重視,經常不派員參加中央會議,因此國會經常因為表決人數不足而被迫休會。
1786年9月,5個州的行政長官在安那波利斯舉行會議,討論如何修改邦聯條例以促進各州之間通商往來。會後他們邀請各州的代表來到費城進一步討論發展聯邦政府的事宜。在激烈的辯論後,邦聯國會在1787年2月21日批准了修訂邦聯條例的提案。除羅德島州之外的12個州都接受了邀請,並派代表參加1787年5月在費城舉行的會議。最初的決議案寫明了這次會議的目的是起草邦聯條例的修正案,但是會議最終決定重新起草一部憲法。費城制憲會議代表投票同意採用秘密會議的方式,並且同意新的法案需要獲得13個州中的9個州的批准才能生效。有人批評說這是對會議權限和現行法律的逾越。但是對於邦聯體制下的政府極度不滿的會議代表全體一致同意將憲法草案交付各州表決。1787年9月17日,憲法在費城正式完稿,此後經過數個州立法機構伴隨激烈辯論的批准過程,1788年6月21日新罕布什爾州成為第九個接納憲法州。邦聯議會隨即設置了憲法運作的時間表,在憲法框架內運作的聯邦政府終於在1789年3月4日成立。
目前憲法條文的原稿收藏於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美國國家檔案館,向世人永久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