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蘭迪亞外交」:修訂間差異

增加 50 位元組 、​ 2024年11月1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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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節主要說明[[格蘭迪亞共和國|最莊嚴格蘭迪亞和協共和國]]之外交關係及格蘭迪亞國協。<br>格蘭迪亞的外交,是基於共和二年格蘭迪亞憲法第十五條所規範的基本國策。
'''格蘭迪亞外交''',通常泛指[[格蘭迪亞共和國|格蘭迪亞]]之外交關係及基於歷史、政治等特殊緊密關係所組成的格蘭迪亞國協。<br>
 
格蘭迪亞的外交,是基於共和二年格蘭迪亞憲法第十五條所規範的基本國策。


<sub>第十五條 外交</sub>
<sub>第十五條 外交</s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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