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斯維爾公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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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斯維爾公國憲法
Constitution of the Principality of Hershwell
概況
司法轄區 赫斯維爾公國
起草日期 2022年7月24日
付審日期 2023年9月10日
批准日期 2023年9月12日
生效日期 2023年9月12日
政體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
政府架構
政府分支 2個
立法機關 議會
行政機關 大公殿下的公國政府
國家結構 單一制
制定歷史
修憲次數 1次
最近修憲日期 2023年10月18日
原始文本
保存地點
朱崙府大公府
内閣府國家檔案室
初審機關 臨時議會
起草人 赫斯維爾公國臨時政府
簽署人 大公殿下保羅一世與臨時執政官蔡易臻閣下
文本類型 A4紙
已取代 《赫斯維爾公國約法》

赫斯維爾公國憲法(英語:Constitution of the Principality of Hershwell),簡稱憲法,赫斯維爾公國的根本大法,其確立赫斯維爾公民的基本權利、國家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礎。該憲法於2023年9月11日在朱崙府召開的臨時議會上獲得一致同意並且在大公保羅一世簽署後頒行全國。根據憲法,赫斯維爾公國是一個奉行自由、民主與中立原則的君主立憲制國家。

歷史

2023年4月7日,臨時政府宣布將於4月9日召開全國制憲大會。

2023年9月9日,政府宣佈召集臨時議會,決議是否通過憲法草案。9月11日,臨時議會通過《赫斯維爾公國憲法》。

2023年10月18日,臨時議會通過《第一次憲法特殊條款》

憲法概要

赫斯維爾公國憲法受大日本帝國憲法、列支頓斯坦公國憲法、摩納哥公國憲法、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和赫米爾帝國憲法影響。目前所有律令與國家政策皆依據憲法框架訂定。

政府運作的基本原則

  • 議會制——國家權力分為兩部分:由内閣掌控的行政權與議會掌控的立法監督權。赫斯維爾公國施行内閣制,内閣成員為議會議員。
  •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根據《統合條約》,赫斯維爾大公具有一定程度的政治權力,大公殿下的權力在憲法獲得更完備的規範與補充。如在大公殿下可在皇家樞密院行使部分立法權,和司法權。

憲法序言

赫斯維爾公國憲法的序言由238個字構成。

赫斯維爾公國由故赫斯維爾公國及故奧斯丁與法蘭特聯合王國聯合而成,兩地區根據《皇族律令》之規定,前大公奧托一世殿下退位,奉奧斯丁公爵為君主,使統一為壹大公國。

因蒙上帝之恩典,為規定君權、限制政府權力、維持赫斯維爾地區及雅倫地區之利益、促進公共利益、保障全體國民權利、守護社會秩序,受前朝大公王佑恩殿下之託付,制定本法。

願使同民聯合,共享主權,福祐後嗣,永矢咸遵。望本國成為實質法治民主國,使國民幸福,生活安逸,世界和平,即台灣微國家之標竿模範,以求榮耀上帝,求主賜福於此,阿們!。

憲法正文

在序言之後,赫斯維爾公國憲法的正文由九章九十一條組成。第一章規範了公國概覽;第二章是關於大公、皇族與貴族的規定;第三章保障了國民的權利義務;第四章是立法權;第五章是樞密院;第六章為行政權;第七章是有關國家緊急狀態的規定;第八章規定了憲法的修訂程序與法律位階;第九章是補充條款。

立法權

憲法第四章規定了議會職權、固定會期;議員職權、言論免責權與刑事豁免權,並且將議員產生方式與任期交由法律規定。然而第四章之規定因為《第一次憲法特殊條款》而無限期推遲施行。

行政權

憲法第六章規定了内閣職權、組成與其它規定;内閣總理大臣、其他國務大臣的職權與任期不受保障,並且將詳細的内閣組織交由法律規定。然而隨著第四章之規定無限期推遲施行,内閣之產生方式亦改由《第一次憲法特殊條款》規定之。

司法權

憲法第五章規定了樞密院行使立法與司法權。

憲法的修正程序

第82條

本憲法條項,如有必須修正時,大公殿下得命令,將議案送議會審議。

第83條

基於國情必須臨時修正憲法但不欲更動憲法本文,内閣得提出修訂憲法特殊條款之議。憲法特殊條款之編號以修訂次數計之,審議方式依法定之。

第84條

議會全體議員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議會得審議修憲案。

第85條

修憲案由出席議員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同意,即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