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希提亞帝國外交事務總則
《洛希提亞帝國外交事務總則》(英文:General Principles of Foreign Affairs of Empire of Rositia),通稱《外交事務總則》或《外交法》,是規範洛希提亞帝國對外方針的基本原則,於2020年7月21日施行,其前身為2018年大明帝國時期制定的《私人國家外交關係條例》(舊外交法)。
背景
受到當時國際秩序混亂且魁儡國盛行的情形下,大明政府於靖武二年四月(2018年6月)制定《私人國家外交關係條例》用以反制當時的國際亂象,明定當時大明政府與外國政府間一切外交活動的相關規範。2020年大明改制後,瑪斯蒂爾政府在舊外交法的基礎上,重新編排撰寫並改稱為《瑪斯蒂爾皇國外交事務總則》,並於2023年3月國號變更後改稱為《洛希提亞帝國外交事務總則》。
概括
該法自2020年7月改制後便開始施行,為洛希提亞帝國政府對外政策的重要法律,施行至今已進行三次修法,其中又以2023年9月的第三次修正案是歷次以來規模最大,該次修正案係基於同年8月於朱崙府會議上簽訂的《微國家權利與義務公約》所進行的大規模改寫,並正式統一洛希提亞政府對於各政治實體所稱呼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