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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帝國首相」:修訂間差異

增加 217 位元組 、​ 2023年7月2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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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生 ==
== 產生 ==
依照《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聯合帝國憲法》,首相由[[聯合帝國聯合皇帝|聯合皇帝]]直接任命產生,原則上任期三個月,得被連續命且皇帝得隨時撤換人選根據自第一屆帝國議會建立起的慣例,聯合皇帝將按帝國議會提出之人選任命首相。
依照《議會與政務職權》,首相由[[聯合帝國聯合皇帝|聯合皇帝]]任命,任期原則上三個月為一任。根據自第一屆帝國議會建立起的慣例,聯合皇帝將按[[聯合帝國帝國議會|帝國議會]]提出之人選任命首相
 
帝國議會議員得提出不信任動議,經過半數議員同意,該任首相應辭職。如首相遭不信任動議,首相得向聯合皇帝提出解散帝國議會之要求,經聯合協議會三分之二元首同意,始得解散帝國議會


== 職權 ==
== 職權 ==
匿名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