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恩埔條約
隆恩埔條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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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 | 已廢止 |
簽署日 | 2022年9月21日 |
簽署地點 | 新北市立北大高級中學 |
生效日 | 2022年9月21日 |
失效日 | 2024年7月17日(二約公布日) |
簽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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締約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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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恩埔條約》,由里格利亞帝國首相李哲惟與赫卡忒帝國外相劉奕廷,於2022年9月21日之新北市立北大高級中學簽訂,因北大高中之當地地名為隆恩埔,故名之。該條約確立了兩國合併組成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聯合帝國的基礎,曾為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聯合帝國法律地位最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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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帝國政府與政治 系列条目 |
政府(沿革) |
政治 |
條約內容
第一條
本條約作為兩國聯合之基礎,約定共同成立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聯合帝國。
第二條
兩國一致同意,以帝國聯合憲法草案作為帝國建立後之正式憲法。
第三條
對於外交關係,共同成立後的聯合帝國政府繼承雙方之邦交國與國際組織,保持兩國原有之外交地位。
第四條
對於國際組織代表,特約定對於聯合帝國未來派駐柴可拉夫那協防組織之代表,僅可由擁有里格利亞帝國籍貫者擔任。
第五條
對於聯合後國民組成之認定,以雙方現有之人口資料合併後為準。
第六條
聯合後之法律條文,由雙方政府協議,以符合帝國聯合憲法為原則修改。
第七條
里格利亞帝國方同意,由赫卡忒帝國皇帝擔任第一任聯合皇帝,後依照帝國聯合憲法進行輪替。
第八條
組成聯合帝國後,其各自宣稱領土由雙方政府協議其合併方式,以避免國際衝突為原則。
第九條
本條約自公布日起始生效力。
第十條
本條約作為聯合帝國組建之基礎,約定本條約之地位高於憲法與最高命令,其修訂必須獲得兩方之完全同意。
條約廢止
後由里格利亞女皇芭絲特一世與大赫卡忒皇帝伊澤斯.康斯坦丁於2024年6月30日至新北市三峽區之萊爾富三峽尊龍店簽訂《第二次隆恩埔條約》。2024年7月13日之第六屆帝國議會第二次常會通過《第二次隆恩埔條約》請審議案,再於2024年7月17日聯合帝國粉專公布後,由該條約取代《隆恩埔條約》,《隆恩埔條約》正式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