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aft:微國家

出自微國家百科

微國家(英語:Micronation),是指任何未經國際社會承認,並自稱為主權國家的政治實體,其定義受到不同的理論影響,全球微國家社群中迄今未有廣泛獲得接受的共識。

微國家的成立可以出於多種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抗議行動、對政治現況的不滿、行為藝術、娛樂目的、實驗目的、諷刺目的、商業目的和犯罪活動。即便微國家自稱為主權國家,實務上而言,多數微國家依舊必須仰賴「實際的主權國家」,不具有完全的能力使其「國民」的基本生理需求被滿足。

有些微國家有其國家象徵,例如國旗、國徽、國歌。有些微國家會透過發行郵票、護照、紙幣等物品,這些物品有的具有實際作用,有的僅具有象徵意義,也有國家透過販售國籍、爵位、國土、周邊等商品以盈利。

定義

法理基礎

多數微國家自認符合《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中「國際法所承認之國家」所具備之四項條件,即常住人口、界定的領土、政府、與其他國家建立關聯性的能力,基於該公約第三條所規範之「國家的政治存在獨立於其他國家的承認」(主權國家宣告說),國家地位的存在不受國家不被承認之影響。

關於多數微國家主權無法獲得國際社會承認的原因有諸多主張,包括但不限於:

一、有領土聲索的微國家所界定之領土實際上並非由微國家所管轄,而是由實際的主權國家管轄;

二、沒有領土聲索的微國家不完全具備《蒙特維多公約》對主權國家所定義的四項條件;

三、微國家不具有與「實際的主權國家」建立關聯性的能力;

四、微國家之「政府」不具有正當性且對其「人民」無約束力。

然而,多數微國家認為自己符合《蒙特維多公約》對主權國家所定義的四項條件。

以繁體中文微國家社群而言,《微國家權利義務公約》對於微國家的構成與主權等事項的主流定義與國際社會公認的標準。

政治概念比較

微國家這項政治概念經常與主權國家、有限承認國家、準國家、微型國家等概念常被並列比較。

主權國家符合《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中「國際法所承認之國家」所具備之四項條件的政治實體,在部分語境下指聯合國會員國、觀察員國、紐埃、庫克群島等196個政治實體,部分語境下則除了前述196個政治實體外,包含中華民國、科索沃等被認定為有限承認國家的非聯合國會員國的政治實體。

有限承認國家泛指符合符合《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中「國際法所承認之國家」所具備之四項條件的政治實體,並至少受到一個國家的承認(無論是否為有限承認國家),但並未受到所有國家的承認。即便為聯合國會員國或觀察員國,也可能是有限承認國家,例如:大韓民國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皆為聯合國會員國,但不承認彼此。多數情況下,有限承認國家會專指存在事實承認(英語:recognition de facto)但缺乏法理承認(英語:recognition de jure)的國家,例如中華民國或科索沃,這些國家獲得至少一個聯合國會員國的承認,並事實上具有與他國建立關聯性的能力。部分微國家會聲稱自己為有限承認國家,獲得來自其他微國家的承認,務實來說符合廣義的有限承認國家定義,但不符合狹義的有限承認國家定義。

準國家指的是存在制度化且有自治能力的政府,但沒有主權的政治實體,類似但並非主權國家。準國家的概念經常出現於殖民主義國家或聯邦制、邦聯制國家,舉例來說:隸屬於丹麥王國,但具有自治權力的格陵蘭、具有獨立議會與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構成國地位的蘇格蘭、威爾斯。

微型國家沒有明確的定義,專指領土面積狹小的國家,例如:梵諦岡、安道爾等。

微型國家與微國家的混用

由於微國家與微型國家只差一個字,因此在中文微國家社群中兩者皆偶被視為對微國家的一種稱呼,舉例來說,港台微型國家共榮圈便以「微型國家」字樣使用於其組織名稱。

舜和對於兩個專有名詞的混用曾經發表看法如下:

即便state 與 nation 翻譯成中文皆可以表示國家的意思,但兩者之間依然存在差別。State 除了國家的意思,也在聯邦制國家中具有構成體地位的州或邦;Nation 除了國家的意思,也有民族的意思,相較之下可見 State 強調的是其法理地位,Nation 強調的是存在的共通價值觀。我認為這在 Micronation 與 Microstate 兩個詞被定義的時候是有被考慮進去的。

「微型」這個詞語在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裡面意思是「體積較同類型微小的物品」,我認為剛好反映出 Microstate 強調領土面積比較小的概念。

而個人認為「微國家」中的「微」字並非僅僅是為了表現它的面積大小,更帶有微觀(Microscopic Scale)與宏觀(Macroscopic Scale)的概念。為了避免面積小的國家不可見於世界政區統計圖,常常以一個圓形代表新加坡或安道爾這類型的 Microstate ,它們依舊會被這些統計圖的使用者們看見,但 Micronations 不會。雖然 Micronation 並不會出現在世界政區統計圖,不被主流社會所關注,但我們依然在這個世界上的某個角落持續運作著,就好像微觀之餘宏觀的概念。

Microstate 之於 State 就好像地球之於行星,地球也是行星,但有液態水、有生命;而 Micronation 之於 Nation 就好像冥王星之於行星,雖然是行星體,但它不被大家定義成行星,不過跟地球圍著同一顆恆星公轉著。

結合這些概念,我會繼續使用「微國家」這三個字來稱呼 Micronation ,使用 Microstate 來稱呼微型國家。這不是一種政治意識或國際關係上的對抗,而是回歸文字的意義本身去討論用詞的精確性。但既然港臺微國家領域對於這兩個詞彙已經混用,讓它成為六書中的轉注也是一種方向。我所要表達的只是我對於文字上的理解,以及我將如何分別對應這兩個英文詞彙和這兩個中文詞彙,其他人要不要改變他們的想法或行為並不是我所能干預的。

稱呼

微國家的自稱

主權國家

有限承認國家

微國家

「微國家」的別稱

中立別稱

專用於網路國家的別稱

貶稱

領土主張

陸地領土

無主地

私有地

海上領土

網際網路

虛構領土

無領土

微國家的互動

微國家社群

雙邊關係

國際組織

微國家的發行物與盈利

證件

貨幣

郵票

勳章

新聞

周邊商品

頭銜

國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