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6.21事件」:修訂間差異

增加 24 位元組 、​ 2023年8月28日 (星期一)
無編輯摘要
imported>Niguolaia
無編輯摘要
imported>Niguolaia
無編輯摘要
第71行: 第71行:
'''法院審判埃里希·馮·曼施坦因'''
'''法院審判埃里希·馮·曼施坦因'''


2023年7月1日,因總理叛變事件,卡特蘭最高法院於當日開庭審判總理埃里希·馮·曼施坦因,最終裁定其「危害國家安全罪」和「瀆職罪」成立。考慮其為卡特蘭的功臣,故判處其永久停權,緩刑2月。(卡特蘭刑事訴訟法規定,永久停權緩刑期間,如被告人沒有犯罪,可減刑為停權1年)
2023年7月1日,因總理叛變事件,卡特蘭最高法院於當日開庭審判總理埃里希·馮·曼施坦因,最終裁定其「危害國家安全罪」和「瀆職罪」成立。考慮其為卡特蘭的功臣,且認罪態度良好,故判處其永久停權,緩刑2月。(卡特蘭刑事訴訟法規定,永久停權緩刑期間,如被告人沒有犯罪,可減刑為停權1年)




匿名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