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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事件」:修訂間差異

增加 40 位元組 、​ 2023年9月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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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判埃里希·馮·曼施坦因'''
'''法院審判埃里希·馮·曼施坦因'''


2023年7月1日,因總理叛變事件,卡特蘭最高法院於當日開庭審判總理埃里希·馮·曼施坦因,最終裁定其「危害國家安全罪」和「瀆職罪」成立。考慮其為卡特蘭的功臣,且認罪態度良好,故判處其永久停權,緩刑2月。(卡特蘭刑事訴訟法規定,永久停權緩刑期間,如被告人沒有犯罪,可減刑為停權1年)
2023年7月1日,因總理叛變事件,卡特蘭最高法院於當日開庭審判總理埃里希·馮·曼施坦因,最終裁定其「危害國家安全罪」和「瀆職罪」成立。永久停權,削奪政治權利6月。考慮其為卡特蘭的功臣,且認罪態度良好,故判處其永久停權,緩刑2月。(卡特蘭刑事訴訟法規定,永久停權緩刑期間,如被告人沒有犯罪,可減刑為停權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