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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萊爾維亞、坡托克澤及眾主權共和國國家聯盟」: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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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8日,格蘭迪亞共和國政府向共和邦聯政府移交後山地區治權,由共和邦聯政府對該地行使直接管轄權,主權仍屬格蘭迪亞共和國,目前後山地區由[[西海山堡自由市]]代管<ref>共和邦聯政府擬成立後山總督轄區並由其政府直接管轄,惟未有進度。</ref>。
2023年4月8日,格蘭迪亞共和國政府向共和邦聯政府移交後山地區治權,由共和邦聯政府對該地行使直接管轄權,主權仍屬格蘭迪亞共和國,目前後山地區由[[西海山堡自由市]]代管<ref>共和邦聯政府擬成立後山總督轄區並由其政府直接管轄,惟未有進度。</ref>。


2023年5月31日,代表團會議通過《[[共和邦聯臨時聯盟憲法|臨時聯盟憲法]]》,成立由三權分立原則構成的共和邦聯政府,以聯盟主席為國家元首,部長會議主席為政府首腦,確立由部長會議、議會及最高裁判所各執掌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權的邦聯政府。
2023年5月31日,代表團會議通過《[[共和邦聯臨時聯盟憲法|臨時聯盟憲法]]》,成立由三權分立原則構成的共和邦聯政府,以聯盟主席為國家元首,部長會議主席為政府首腦,確立由部長會議、議會及最高各執掌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權的邦聯政府。


2024年8月19日,[[格奧吉爾共和國]]改組為王國,並於同月31日退出共和邦聯。
2024年8月19日,[[格奧吉爾共和國]]改組為王國,並於同月31日退出共和邦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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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4日,代表團會議批准[[布萊爾維亞共和國]]以主權國家身份加入共和邦聯,享有、承擔並履行臨時憲法所授予之權利及義務;同時,布萊爾維亞共和國之外交主權、政治體制及邦交國均維持原狀。
2023年10月24日,代表團會議批准[[布萊爾維亞共和國]]以主權國家身份加入共和邦聯,享有、承擔並履行臨時憲法所授予之權利及義務;同時,布萊爾維亞共和國之外交主權、政治體制及邦交國均維持原狀。


2023年11月24日,共和邦聯舉行[[2023年共和邦聯憲法公投|憲法公投]],而該憲法草案於公民投票中獲得超過半數投票權人之支持,聯盟主席於隔日宣告憲法正式通過並施行。
2023年11月24日,共和邦聯舉行[[2023年共和邦聯憲法公投|憲法制定複決公投]],《[[共和邦聯聯盟憲法]]》於公民投票中獲得超過半數投票權人之支持,聯盟主席於隔日宣告憲法正式通過並施行。


2024年2月16日,共和邦聯舉行[[第二任共和邦聯聯盟主席選舉]],由蒙萊納瓦聯邦籍候選人[[何韋臣]]以最多得票當選,並發生共和邦聯首次政黨輪替。
2024年2月16日,共和邦聯舉行[[第二任共和邦聯聯盟主席選舉]],由蒙萊納瓦聯邦籍候選人[[何韋臣]]以最多得票當選,並發生共和邦聯首次政黨輪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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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議會,是憲法規定的共和邦聯最高立法機關,執掌立法權,以不分區比例代表制選舉產生,任期為一年,且另設立代表團會議,而代表團會議主席由各成員政治實體代表團主席輪值擔任,代表團會議並不允許政黨活動。
聯盟議會,是憲法規定的共和邦聯最高立法機關,執掌立法權,以不分區比例代表制選舉產生,任期為一年,且另設立代表團會議,而代表團會議主席由各成員政治實體代表團主席輪值擔任,代表團會議並不允許政黨活動。


最高仲裁院,是根據憲法之司法及違憲審查機構,處理有關共和邦聯境內之成員國糾紛,或應成員國政府之要求解釋法律及法律之違憲審查;同時,《臨時憲法》中規定,「各加盟之主權國家之民事、刑事及其他訴訟之程序及權力,依該國之法律辦理。」,尊重及保障其眾共和國之司法獨立地位現任最高仲裁院主席為[[楊耿豪]],其自2023年11月5日獲代表團會議同意後就任之。
最高仲裁院,是根據憲法之司法及違憲審查機構,處理有關共和邦聯境內之成員國糾紛,或應成員國政府之要求解釋法律及法律之違憲審查;同時,《臨時憲法》中規定,「各加盟之主權國家之民事、刑事及其他訴訟之程序及權力,依該國之法律辦理。」,尊重及保障其眾共和國之司法獨立地位現任最高仲裁院主席為[[楊耿豪]],其自2023年11月5日獲代表團會議同意後就任之。


=== 對外關係 ===
=== 對外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