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萊爾維亞、坡托克澤及眾主權共和國國家聯盟」: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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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團會議於2024年5月9日修訂《[[共和邦聯成立條約|成立條約]]》增加了有關規範國家首都、邦聯直轄領土、承認共和邦聯法律地位及各政府間權力分界之條文,同時承認《世界人權宣言》之地位;而作為舊體制之象徵,在國家聯盟於2024年7月邁入新體制之時,已於7月15日被代表團會議宣布廢止。
代表團會議於2024年5月9日修訂《[[共和邦聯成立條約|成立條約]]》增加了有關規範國家首都、邦聯直轄領土、承認共和邦聯法律地位及各政府間權力分界之條文,同時承認《世界人權宣言》之地位;而作為舊體制之象徵,在國家聯盟於2024年7月邁入新體制之時,已於7月15日被代表團會議宣布廢止。


同時,此段時間也為國家之憲政體制打下基礎,於2023年5月31日,代表團會議通過《[[共和邦聯臨時聯盟憲法|臨時聯盟憲法]]》,成立由三權分立原則構成的共和邦聯政府,以聯盟主席為國家元首,部長會議主席為政府首腦,確立由部長會議、議會及最高仲裁院各執掌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權的邦聯政府;後經過公民舉行之複決,作為現行之《[[共和邦聯聯盟憲法|聯盟憲法]]》於同年11月經公民複決通過,確立了共和邦聯之三權分立體制。
同時,此段時間也為國家之憲政體制打下基礎,於2023年5月31日,代表團會議通過《[[共和邦聯臨時聯盟憲法|臨時聯盟憲法]]》,成立由三權分立原則構成的共和邦聯政府,以聯盟主席為國家元首,部長會議主席為政府首腦,確立由部長會議、議會及最高仲裁院各執掌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權的邦聯政府;後經過公民舉行之複決,作為現行之《[[共和邦聯聯盟憲法|聯盟憲法]]》於同年11月經[[2023年共和邦聯憲法公投|公民複決]]通過,確立了共和邦聯之三權分立體制。


=== 國家聯盟時代 ===
=== 國家聯盟時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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