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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最高議會」: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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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法源      = 《韓寧政府基本法》及《國務最高議會組織法》
|授權法源      = 《蒙萊納瓦聯邦》及《國務最高議會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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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最高議會'''(英文:'''Supreme Council of State'''),通稱'''最高議會''',是[[蒙萊納瓦聯邦]]主要的國家機構之一,根據《[[蒙萊納瓦聯邦憲法]]》、《[[韓寧政府基本法]]》及《[[國務最高議會組織法]]》,最高議會是由[[國務最高議會主席]]所領導的合議制機構,而韓寧政府秘書長、正副國務總理、首席法官聯邦主權議會議長為當然列席成員,且得經大會共識決後邀請其他人員列席旁聽之。
'''國務最高議會'''(英文:'''Supreme Council of State'''),通稱'''最高議會''',是[[蒙萊納瓦聯邦]]主要的國家機構之一,根據《[[蒙萊納瓦聯邦憲法]]》及《[[國務最高議會組織法]]》,最高議會是由[[國務最高議會主席]]所領導的合議制機構,而國務知事、正副國務總理、首席法官聯邦主權議會議長及國民議會議長為當然列席成員,且得經大會共識決後邀請其他人員列席旁聽之。


[[國務最高議會秘書長|最高議會秘書長]]由韓寧政府秘書長兼任,秘書長協助處理會議之召開、會議結果公布及代表國務最高議會主席出席重要會議,現任秘書長為[[江誠佑]],自2022年9月3日起兼任;而[[國務最高議會主席|最高議會主席]]由國務委員互選產生,主席負責宣布會議之召開、散會、休會及流會、召集全體會議臨時會議,或得在表決平票時裁示重新投票,現任主席為[[鄭靖永]],自2022年9月27日起擔任。
[[國務最高議會秘書長|最高議會秘書長]]由韓寧政府秘書長兼任,秘書長協助處理會議之召開、會議結果公布及代表國務最高議會主席出席重要會議,現任秘書長為[[江誠佑]],自2022年9月3日起兼任;而[[國務最高議會主席|最高議會主席]]由國務委員互選產生,主席負責宣布會議之召開、散會、休會及流會、召集全體會議臨時會議,或得在表決平票時裁示重新投票,現任主席為[[鄭靖永]],自2022年9月27日起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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