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萊納瓦聯邦外交」: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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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目前與40個國家及1個政治實體建立外交關係,並且為[[福爾摩沙微國家共同體]]、[[Alliance of the Micronations|微型國家聯盟]]、[[明德合作聯盟]]、[[柴可拉夫那協防 | 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目前與40個國家及1個政治實體建立外交關係,並且為[[福爾摩沙微國家共同體]]、[[Alliance of the Micronations|微型國家聯盟]]、[[明德合作聯盟]]、[[柴可拉夫那協防組織]]、[[赫紐羅條約組織]]及[[微型聯合國]]會員國。 | ||
根據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憲法之規定,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之外交政策,應以國家利益為優先項目,在不損及國家利益之前提下,促進區域統合及推進和平;在不損及國家利益之前提下,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外交機構得保持相對中立之。 | 根據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憲法之規定,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之外交政策,應以國家利益為優先項目,在不損及國家利益之前提下,促進區域統合及推進和平;在不損及國家利益之前提下,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外交機構得保持相對中立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