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聯盟國家總統」:修訂間差異

增加 333 位元組 、​ 2024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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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憲法頒行至今尚未舉行聯盟主席選舉,而[[第二任共和邦聯聯盟主席選舉]]應於現任聯盟主席[[鄭靖永]]任期結束之三十日內辦理,即最晚須於2024年2月16日前辦理。
自憲法頒行至今尚未舉行聯盟主席選舉,而[[第二任共和邦聯聯盟主席選舉]]應於現任聯盟主席[[鄭靖永]]任期結束之三十日內辦理,即最晚須於2024年2月16日前辦理。
=== 就職 ===
《憲法》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六條規定聯盟主席宣誓及宣誓之誓詞,誓詞如下:
<blockquote>
「余謹以至誠,遵守憲法,捍衛共和邦聯主權,謀求並捍衛國家利益,增進人民福祉,捍衛憲法及法治原則,誠實遂行聯盟主席之職責。」
</blockquote>


== 職權 ==
== 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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