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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委員會(2019-2021)」:修訂間差異
→附屬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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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務會議 === | === 常務會議 === | ||
=== 附屬機關 === | === 附屬機關 === | ||
人民委員會依《人民委員會組織法》之規定,設立各類附屬機構,該委員會曾同時設立勞動部、社會建設部、衛生福利部、中央選舉委員會、國家資傳委員會及監察委員會共三部三委員會,然因國家政治體制改變及職權調整等若干眾多原因,中央選舉委員會再改組為選務委員會後改編為國務院下轄之決策獨立機構;而社會建設部、衛生福利部及勞動部則先後裁撤,原先職務改由國務院內閣機構辦理之;而監察委員會所主導之監察權相關業務曾一度移撥予[[國務最高委員會|韓志委員會]]執行,後由韓志委員會恢復監察委員會之獨立建置,後又將監察委員會改隸屬於中央議會。 | |||
人民委員會在[[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歷史上曾佔有一席之地,其在2021年2月議會會議後提出之國旗草案則奠定現今紐新聯邦之國旗格式,但該委員會因政策調整而逐漸衰弱,後於2021年9月8日後喪失憲政地位,為一名存實亡之空殼機構。 | |||
== 參見 == | == 參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