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聖天禮皇帝」: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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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政職能== | ==憲政職能== | ||
神聖天禮皇帝爲帝國國體秩序之中樞,統理邦國、主掌禮制、承載神授政統。雖帝國具備聯邦與議會機制,然皇帝非純儀式性君主,仍保有實質行政與政治影響力,爲帝國政體穩定與秩序延續之關鍵角色。其不僅爲名義元首,亦擁有實質憲政權能,在立法、行政、外交與宗室制度中均占據舉足輕重地位。皇帝之權源自大憲章,亦受其所制,故被視爲帝國秩序的最高守護者與象徵,其具有一下職能: | 神聖天禮皇帝爲帝國國體秩序之中樞,統理邦國、主掌禮制、承載神授政統。雖帝國具備聯邦與議會機制,然皇帝非純儀式性君主,仍保有實質行政與政治影響力,爲帝國政體穩定與秩序延續之關鍵角色。其不僅爲名義元首,亦擁有實質憲政權能,在立法、行政、外交與宗室制度中均占據舉足輕重地位。皇帝之權源自[[大憲章]],亦受其所制,故被視爲帝國秩序的最高守護者與象徵,其具有一下職能: | ||
===行政與國務權限=== | ===行政與國務權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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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名與冊封邦國君主、宗室成員、宗主繼承者。 | * 冠名與冊封邦國君主、宗室成員、宗主繼承者。 | ||
==歷史== | |||
神聖天禮皇帝之位,可追溯自民國112年由路德維希公國建立者福靈一世加冕爲「普魯士聯合帝國皇帝」始。是時,路德維希公國與櫻花德意志國於Minecraft銅鑼灣伺服器內實施統合,組建普魯士聯合帝國,建立首度皇帝制度。然該聯合體制維持時間短暫,因政見與領土分歧而迅速解體。皇帝位號未因帝國解體而消失,而由原路德維希大公延續稱號並整合原直轄領地,改組爲「普魯士帝國」,皇位得以繼續維持。 | |||
在普魯士帝國時期,皇帝先後兼併櫻花德意志國遺地、華灣民國與埃及帝國舊境,並冊封晉王司馬定皝,實質上建構起跨邦多領體系。後因政局變動與伺服器解體,原帝國體制終止,然皇帝本人並未退位,而是轉而開設獨立伺服器並於民國113年12月30日重新加冕,建立「神聖羅馬帝國」,是爲「神聖羅馬皇帝」,重啟帝國體制,並完成《大憲章》初稿。該體系雖在短期內運作停滯,然爲日後神聖天禮帝國制度構建奠定制度基礎。 | |||
民國114年4月15日,神聖羅馬帝國正式改組神聖天禮帝國,延續此前體制並整合既有憲政架構與禮典制度。自此,皇帝稱號正式更名爲「神聖天禮皇帝」,而皇位亦自普魯士—天禮兩期過渡中持續承繼至今,爲天禮皇朝之核心君主頭銜。其加冕儀式、權限範圍與制度地位皆於《大憲章》中具體規定,並確立皇帝於帝國聯邦體制中之最高統領地位與神授合法性。 | |||
== 合法性來源 == | == 合法性來源 == |